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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巡察工作组开展回访检查 切实巩固工作成果

2016-03-01 10:00   来源: 成都日报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马兰

昨日,记者从市纪委获悉,为贯彻落实王岐山书记关于“要对已巡视的地方杀个‘回马枪’,开展‘回头看’,释放强烈信号,体现监督的韧性和严肃性”的要求,近日,市委巡察工作组将对2015年第一、二轮被巡察单位开展回访检查,切实巩固巡察工作成果,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及交办问题线索处理到位。据了解,昨日下午,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已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15年第一轮巡察为常规巡察,共巡察了市教育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交委、市农委、市公积金中心、成都大学和市农发投公司8个市级单位。” 市委巡视联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巡察及整改落实情况,接下来,市委巡察工作组将对市教育局、市建委、市交委、市公积金中心4个单位开展回访检查。

“此外,去年还开展了对青羊区、金牛区、成华区、新都区、都江堰市、崇州市、大邑县和新津县8个区(市)县的专项巡察,着力检查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市委巡视联络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巡察及整改落实情况,接下来还将对青羊区、金牛区、崇州市、新津县4个区(市)县开展回访检查。

据悉,每个单位的回访检查时间为一个星期,巡察组将重点检查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该发现的问题是否有遗漏;有关移交事项办理情况;以及巡察之后对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或是否存在其他新情况、新问题。

那么,巡察组将如何开展工作?记者了解到,巡察组主要通过与部分干部群众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等;调阅、复制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列席有关会议;以适当方式到下属地方、单位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以及市委批准的其他方式开展工作。

同时,各巡察组还将在回访检查期间,撰写巡察回访情况报告,反映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巡察中是否有遗漏问题以及巡察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本报记者 王琳黎

原标题:市委巡察工作组开展回访检查 切实巩固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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