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伊宁3月7日电 车在市区道路超速行驶,驾驶员朝着摄像头故意摆出不文明手势,近日,伊宁市交警大队严惩了这起超速驾驶和不文明行为。
2月28日,伊宁市交警大队民警在筛选违法图片时发现,一辆白色面包车由北向南以每小时96公里超速行驶在重庆路汉宾公园路段,驾驶员凯某将头伸出车窗外,朝着路口摄像头做出不文明手势。
对此,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传唤、询问,依法对其罚款500元并记满12分,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满分学习的处罚。
凯某对其超速驾驶和不文明行为十分后悔。“那天要去办事,看到前方摄像头十分激动,一时糊涂做出了不文明行为。”凯某说,自己的行为很恶劣,今后一定严格要求自己,文明安全出行。
2016年,该大队启用23处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这起案件中,当事人的行为是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为儿戏,在此提醒司机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张丹辉)
原标题:男子超速行驶摆手势挑衅监控 被罚500元计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