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
300元“误工费”该不该给?
6点过,正在赵先生还在纠结王师傅是否会兑现承诺的时候,对方发来一条短信。“说他的搭档从温江专门过来给我送包,拉不了客,要我付300元。”担心如果不答应,对方就不还包,赵先生只好妥协。
尽管如此,他还是怕对方食言,因此一直守在出租车公司,让家人在酒店等着。大约半个小时后,王师傅的搭档杨师傅开着这辆出租车来到了酒店,并将背包送到赵先生家人手上。按照约定,杨师傅拿到了300元现金。
直到确认包拿到了,赵先生才回了酒店。路上,还没吃晚饭的他,越想越觉得“亏”。“为了找包,来回打车花了几百元不说,找到包了,的哥开口就要300元‘误工费’,这个‘成本’也太高了吧。”赵先生还说,当他回到房间,查看背包时,却发现包里的一本书内夹着的500元现金不见了。
4月3日下午,赵先生一家离开了成都。出租车上,他听着广播里女主播热情地推荐成都周边旅游攻略,叹了一口气,“一直很喜欢成都,也听说这里的人很热情,希望我遇到的只是个例。”
当事的哥回应:之后有乘客包了车实在走不开
4月3日下午,记者联系上当事的哥王师傅。说起头一天还包的经历,他也一肚子苦水。
王师傅称,2日中午,赵先生一行人下车时,他并没有注意到后面被落下的背包。“当时刚好一个女乘客招手打车,我急着去搭人,根本没往后面看。”王师傅说,直到他将这位女乘客送到附近一美食广场,他才发现有乘客丢了东西。
“我打开包想要找找有没有乘客的联系方式,但没有看到。”虽然此时距离赵先生下车的酒店只有几分钟车程,但王师傅并没打算折回去,“酒店这么多人,怎么找得到?”本想把包送到公司,又有客人要上车,保险起见,他将这个背包锁在后备厢里。“乘客找我们很容易,等他联系上我,我再把包还给他。”王师傅说。
因为小长假,生意好,王师傅称,当天下午他一直在拉客,“他打电话来时,正好有客人包了车,直到下午5点。”由于6点要回温江交车,王师傅因此打算第二天上班时再还包。
对于收取这300元“误工费”,王师傅表示,此前,赵先生表示要自己打车到温江来取包,“从文翁路到温江,来回打车也差不多300元,我的搭档特地从温江开车过来,他(赵先生)还不用跑一趟。”而更令他觉得冤枉的,则是赵先生认为他拿走了包里的现金。“我确实打开过包,但只是为了找联系方式,并没看到他说的那本书,更没有拿任何东西。”
/律师说法
的哥可收取合理费用
但应该提供好的服务
的哥王师傅在归还乘客赵先生物品时,收取“误工费”是否合理合法?四川少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毅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12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的哥将物品归还给乘客,可以合理收取费用,比如来回的路费。”曹毅说。至于是否应该按照乘客要求的,立马归还,曹毅认为,从法律上来说,的哥并无这一义务,“但出租车是服务行业,应该尽可能地为乘客提供好的服务。”
华西都市报记者吴冰清图由受访者提供
原标题:的哥送还失物 收300元“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