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7日讯 天气转暖,电动自行车违法有所抬头。今(7)日下午2点半,成都交警一分局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此次整治中,成都市交警一分局推出了处罚与现场参观发生交通事故的电动自行车实体教育相结合的方式。
下午2点40分左右,正在路口执勤的成都市交警一分局民警石博发现一辆两轮电动自行车沿人民南路从天府广场方向行驶,车上除一名女性骑车人外,还搭乘着一名女士。石博随即请这名骑车人靠边,并请女乘客下车。记者了解到,骑车女子姓黄,载的是她的一位朋友,二人从天府广场前往数码广场。“我路过天府广场的时候碰见了她,她说走累了,喊我送一下她。”黄女士说,想着路程不远,而且朋友之间帮个忙也没啥,就答应了,没想到被交警抓了现行。为此,骑车的女子被处以50元罚款。
在处罚黄某之后,石博还将二人带到了设置在路边的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点,配合现场的宣传展板和发生交通事故的电动自行车实体,为二人讲解了电动自行车参与交通时应遵守的的交通安全法规。
记者统计了一下,从下午2点30分到3点30分的一个小时时间内,成都市交警一分局的民警共查处8辆存在违法行为的电瓶车。
据石博介绍,今年入夏以来,交警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电动自行车违法有所抬头。为了增强电动自行车的交通安全意识,交警一分局设置了5个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点(红照壁路口、博美路口、双楠路口、跳伞塔路口、磨子桥路口)。“我们在发现交通违法的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之后,除了正常的处罚以外,还请他们到这个宣传点参观。为了丰富宣传点相关内容,首次在宣传点增设了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实体展示,丰富参观的环节。引起交通违法者的共鸣,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石博说。
同时,石博也特别提醒广大非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文明的公共出行环境。
原标题:整治电动车违法 成都交警将事故车搬上街头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