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依法治省《暗访工作规则》和《暗访工作内容》出台——
依法治省暗访工作将成为常态
●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依法治省暗访工作
●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
●暗访结果将作为市(州)法治建设总体评价重要内容
四川在线消息 为动真碰硬推动依法治省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落实,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出台《暗访工作规则》和《暗访工作内容》,今后依法治省暗访工作将经常性开展。
“暗访工作由省依法治省办牵头,与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联合组成暗访组,暗访依法治省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的实际情况。”据省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暗访工作与督查调研、年度考核、第三方评估、专题性社会调查,以及平时收集掌握情况等配套进行。暗访结果作为一个方面的情况,与上述“配套进行”的结果共同形成对市(州)法治建设的总体评价。
《暗访工作规则》对暗访方式、时间、对象、程序等进行详细说明。在方式上,暗访坚持动真碰硬和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听汇报、不用陪同“五不原则”,采取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随机抽查、“回头看”复查等方式开展。
原则上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暗访,对象为全省21个市(州),包括市(州)级部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企事业单位等。
“依据依法治省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重点工作,每次暗访都会有侧重点。”该负责人介绍,暗访组还负责跟踪督办推动问题解决,必要时开展“回头看”。未按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全省范围内通报批评。多次“回头看”仍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必要时向当地党委(党组)提出采取组织措施的建议。
为确保暗访工作有的放矢、精准发力,《暗访工作内容》对暗访工作的共同内容和侧重内容进行明确。共同内容包括七项:中央、省委关于法治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重点工作安排及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等落实情况;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成员单位安排的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法治建设保障服务中心大局工作情况;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履职尽责和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述法情况;严守社会稳定、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三条底线”,用法治防范化解相关矛盾和风险情况;依法治省年度考核法治清单明确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县(市、区)暗访工作,侧重县(市、区)委书记重视情况、副书记主抓情况、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年度工作要点落地落实情况等。对市(州)、县(市、区)部门,侧重部门执法司法情况;“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对乡镇(街道),侧重依法处理信访问题、规范信访秩序情况;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情况;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情况等。对村(社区),侧重村(社区)“两委”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情况;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依法民主制定和实际落实情况;党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情况;精准扶贫、新农村建设、民生工程建设等工作与法制建设结合情况等。对企事业单位,侧重法律顾问制度、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法律监督机制建立运行情况;依法生产经营情况等。(四川日报记者 庞莹)
原标题:四川《暗访工作规则》和《暗访工作内容》出台 暗访工作将成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