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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6月1日起 洗车场应当明码标价

2016-04-13 07:05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史建婷

昨日,市政府网站公布了《成都市机动车清洗站管理办法》,6月1日起实施。市城管委机动车冲洗管理处一位负责人表示,现有的绝大部分洗车场不符合新办法选址、设置的要求。

办法要求,洗车场应当避开城区主次干道两侧、交通拥挤地段和车流量较大的交叉口。五类区域禁止设置洗车场:紧邻层为居民住宅的地上房屋;城区主次干道两侧道路红线控制区域;风景名胜和文物保护核心区、饮用水保护区;城镇道路、广场、街道游园、消防通道、公园绿地、高压走廊、河道河堤保护区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点位;其他依法禁止的区域。办法还明确,不得占用城镇道路和公共场所从事临时性机动车辆清洗保洁经营活动。

机动车清洗站应当划分洗车区和擦车区,洗车区应当设置截水沟、三级沉淀池及污泥暂储设施;室内清洗站专用的洗车区和擦车区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按规定设置全市统一设计的机动车清洗站标识。

办法明确,经营者应当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洗车定价是市场行为,节假日涨价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不管你定的洗车费用多高,你得在醒目的地方标出来,不能蒙骗消费者。不明码标价的,按照办法将被处以500元以下罚款。”上述负责人说。

成都商报记者 李秀明

原标题:洗车场应当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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