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起,成都交警在重点道路展开针对路面交通各类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仅红星路四段与东大街交叉路口一个点位,市交警三分局民警在50分钟内共挡获28起电动车违法行为,其中,违法载人、超载等违法行为共16起,侵走下穿隧道5起,侵走机动车道5起。民警提示:“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上路时,需随身携带合法的行驶证,便于民警查验,对于无法出示行驶证的驾驶员,将对其车辆进行暂扣处理。”
时间:17时10分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两个号牌前后不一 被罚100元
昨日17时10分,红星路四段与东大街交叉路口,一辆载有3人的电动车被市交警三分局民警拦下。该电动车前后均悬挂有号牌,但是数字不同。“两个号牌都是真的,之前那个车修车的时候丢了,后来又买了一辆,上了牌,觉得可惜,就把两个号牌都挂上了。”驾驶员侯师傅告诉记者,“我也不晓得这样不合法。”
因违法载人及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侯师傅被处以罚款100元的处罚。
在其身旁,停着另一辆被民警暂扣的红色电动自行车。“该车不仅违法载人,且侵走快车道,经查,它所悬挂的号牌还与本车不符。”据民警手中的警务通显示,该辆电动车所悬挂的号牌登记为一辆黑色电动车所有。
“之前的车子今年2月丢了,我重新买了一辆,但那个时候超标车已经上不了牌了。”车主袁女士表示,假车牌是她花50元从白家的一处电动车销售门店购买的。
因违法载人、侵走机动车道,未按规定悬挂号牌,袁女士被处以罚款120元的处罚,“由于她的电动车是超标车,无法上牌,我们将进行暂扣,回收假号牌,待其出示合法购买凭证后,方可取回。但根据规定,无牌超标车不能上路行驶。”民警表示。
时间:17时20分
违法行为:超载、逆行
一车10桶水有300斤 超载了
17时20分,当民警对一辆违法载人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处罚时,一位在一旁围观的中年男子吸引了民警的注意,在其驾驶的电动车上绑着10个桶装水,黑色绑带已有多处裂痕。“一桶水30斤,10桶就是300斤,他搭载的水桶超过了车把宽度,属超载,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根本无法及时刹车。”民警介绍。该驾驶员被勒令现场卸下超载的桶装水,分多次完成转运。
另一辆载有8个空桶装水桶的电动车,在沿红星路四段出城方向逆行时被民警拦下。为了节省5分钟而逆行,驾驶员李师傅在路口接受了交通安全教育及半小时的“交通劝导”处罚。
时间:17时40分
违法行为:侵走机动车道
骑电动车走下穿 被罚50元
随后,记者随民警前往位于红星路四段的红星路下穿隧道出口处。疾驰的车流中,一辆红色的电动车刚由隧道内驶出,被民警拦下带至一旁的安全地带。“红星路二段那头没法直接穿到红星路四段,看到有人走下穿,我也就跟着走。”驾驶员邱先生表示,“走下穿,都是汽车,我也害怕,下次肯定不得走了。”因侵走下穿隧道,邱先生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紧接着,一辆刚从下穿内驶出的紫色电动车也被民警拦下,驾驶员同样被处以罚款50元的处罚。
成都晚报记者 林姝霏 摄影报道
原标题:不到一小时 28辆电动车“挨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