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4月7日讯 看到别人的电动车长期停放在路边无人看管,成都老汉心生歹意,趁夜间与妻子合力将电动车“抬”回自己家中。日前,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判处了一起盗窃案,夫妻二人双双获刑6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2015年8月31日22时许,刘老汉路过某饭店门口时,看到近段时间以来停放在此处的电动车还在那里,无人看守,遂起犯意。刘老汉回到饭店斜对面的家中与妻子商议后,他一个人来到该处将车抬走,当抬到马路中间时,因为电动车上了锁,又比较重,又叫妻子前来帮忙 ,二人一起将车抬回家中。经鉴定,被盗电瓶车价值人民币1840元。
2015年11月4日,民警在刘老汉的家中将其夫妻二人挡获,并扣押被盗电动车,后将其发还给失主。
日前,青白江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刘老汉夫妻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同时,法院认为,二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二被告在本案中的具体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对其适用缓刑。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原标题:成都夫妻二人合力“抬”走他人电动车 双双获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