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违法变更车道、非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行人闯红灯横穿车行道……这些交通违法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格查处。
昨天,记者从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有序、畅通,全面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大对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力度,确保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对各类影响通行秩序、通行效率和通行安全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严格查处。记者了解到,对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一律予以顶格处罚,并实行累计记分。包括违法变更车道、违法掉头;违法停放、违禁鸣号;违反信号灯及交通标志标线行驶;侵走公交专用车道;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工程运输车辆闯红灯、改装改型、涉牌涉证、无证运输、超载;轻微交通事故不及时撤出现场;驾驶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等7类交通违法行为。
除了机动车外,对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交管部门也将依法严格处罚。非机动车无牌无证上路行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侵走机动车道、违法驶入上跨下穿;违法载人载物;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等改变非机动车外形结构或者更改技术参数的非机动车;在地铁、公交、客运站点聚集候客等6类交通违法行为。行人闯红灯;违法横穿车行道;跨越隔离设施等3类交通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格处罚。
成都交警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应当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和管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文明参与交通。阻碍交通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6类交通违法行为
机动车
违法变更车道、违法掉头;
违法停放、违禁鸣号;
违反信号灯及交通标志标线行驶;
侵走公交专用车道;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工程运输车辆闯红灯、改装改型、涉牌涉证、无证运输、超载;
轻微交通事故不及时撤出现场;
驾驶无牌无证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
非机动车
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侵走机动车道、违法驶入上跨下穿;
违法载人载物;
驾驶拼装、加装、改装等改变非机动车外形结构或者更改技术参数的非机动车;
在地铁、公交、客运站点聚集候客。
行人
闯红灯;
违法横穿车行道;
跨越隔离设施。
原标题:严格查处违法变更车道闯红灯等16类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