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说法
业主有权要求装修公司恢复房屋原状并索赔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马玲律师认为,装修公司在此事件中有侵权行为,侵害了韦先生的物权,对房屋现状进行了破坏。韦先生可以要求装修公司立即为其房屋恢复原状,但如果觉得装修效果比较满意,决定留下这部分装修成果的话,韦先生还必须为这部分付款。如果不付款的话,这在法律上就属于“不当得利”。此外,韦先生还可以向装修公司进行索赔,索赔范围包括破坏房屋造成自身装修工期延误等。
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主任蒲虎表示,要求装修公司拆除已装部分并将房屋恢复原状,这是韦先生的基本权利。但如果他觉得装修效果可以接受,也可以跟装修公司协商核价,来处理这件事。在此事件中,装修公司违反了原来的合同约定,要对原来的业主承担责任;此外,装修公司还要为装错房的业主(本事件中的韦先生)负责,将其房屋恢复原状并赔偿其一定的经济损失,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房屋的破坏情况。此外,本案中还要看装修公司的钥匙是从哪里得来的,如果是物管处给的,物管还要负连带责任。
成都商报记者 唐奇 实习生 刘茜 摄影报道
原标题:打开自家清水房 咦?哪个把我的房子装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