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这辆车,修出了24万元
保险公司定损员所报的定损金额为243670元
车主与4S店的协商短信内容
车主
24万元的维修费接近原车价
修车前保险公司和4S店未告知
4S店
维修金额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
车主提出少付费用多开发票
一辆原价28.5万元的车,一场车祸后被送至4S店。维修近5个月后,高达24万余元的维修费又让车主和4S店、保险公司展开了漫长的拉锯战。
车主梅女士坚称,她在4S店拿到高达33万元的“维修结费单”前,无论是保险公司还是4S店,都未曾告知车辆的定损金额和维修费用如此之高。
而4S店则认为,这次理赔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梅女士提出少付费用多开发票,是意图从其中赚差价得利。
如今,这辆被修好的车依然停在成都市青羊区文家路1号四川通孚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汽车4S店里,等待纠纷的解决。
成都商报记者 王春 摄影报道
焦点1
维修结费单最初高达33万元?
4S店:非正式清单 实际费用以定损额为准
去年5月,家住德阳中江仓山镇的梅女士来到成都,在四川通孚祥4S店内,以28.5万元的价格选购了一辆汽车。去年9月18日下午,梅女士一行4人驾车从中江县城驱车返回仓山,在行驶过程中发生车祸,车头部位等受损较为严重,事故认定梅女士方负全责。
次日,由于事故车辆在延保期内,接到通知的4S店派人将车拖至成都,准备拆检。为便于修车,9月22日,梅女士授权四川通孚祥4S店对受损车辆进行维修,并在《授权书》上签字。此时,梅女士被4S店告知,修车费用估计要“10多万元”。
记者从梅女士处获得的印有印章及落款日期的《授权书》显示,事故车辆一经拆检就无法再进行装配,“拆检后不在本公司进行事故维修,需用户付相关拆检费。如已确定维修方案,已订货将无法取消本次维修内容。”根据《授权书》,事故车辆在拆检完成后,由车主决定是否在4S店维修。
“车送修后,近5个月时间里,我去了成都不下20次,但都被告知暂时没有修好。”梅女士说。直到今年1月29日,梅女士接到4S店的电话,说车已修好,让提车。“看了4S店的结费单,我瞬间怒了,330584元!连发动机都没有坏,怎么可能那么高?”梅女士向记者出示了保留的这份“结费单”的图像。长达10页的结费单上,总价显示工时85826元,配件244758元。
按照梅女士的说法,她当场对这一价格提出质疑。“一开始4S店的工作人员让我支付结费单上的费用,而且让我支付定损金额外的超额费用。看到我态度强硬,他们便说只要支付24.3万元就行了。”但梅女士的这一说法遭到了4S店相关负责人的否认。该负责人说,修理时间长达近5个月,是因为车辆受损严重,又是进口车,很多零部件需要进口。33万元的“结费单”并非正式的维修费用清单,因此也不是客户或保险公司需要支付的最终价格,而是厂家DMS系统(汽车经销商管理系统)中各配件及工时的总价。“实际修理费用不会超过定损金额。”这位负责人表示,梅女士之所以有这张所谓的“结费单”,是因为她当天来到4S店提出希望先看看维修项目,“我们才给她打了这张单子”。4S店方面表示,这也是为何结费单金额超过事故车辆价格(按折旧计算,4个月后事故车辆价格约为27.8万元),却没有通知车主申请报废处理。当天,梅女士还要求保险定损员提供定损金额。定损员发来短信,显示定损金额为243670元。梅女士告诉记者,这也是她第一次从保险公司处获知定损金额。
焦点2
修车前是否曾告知高额费用?
车主坚称不知情 保险公司4S店承认有疏漏
在整个事件中,保险公司和4S店是否在修车前告知车主定损和修理金额是最大焦点。梅女士坚称,自己在1月29日前、即提车前长达近5个月的修车时间里,从来没有接到过保险公司或4S店对定损金额和修车费用的告知,而是直到提车时才得知“天价修车费”。她认为,这有“强买强卖”之嫌。
对此,四川通孚祥4S店相关负责人承认工作有疏漏,但表示,“我们能确定的是,在梅女士提车前已告知其维修费用。维修前我们也曾电话沟通,但确实不能提供相关证据。”保险公司相关负责人则承认,近5个月维修时间内,并未与梅女士直接沟通。“因为客户(梅)到店后与4S店签署了授权书,授权维修站对事故车辆进行维修,且本车损失未达到全损,所以我公司工作人员后续一直与4S店沟通,确定事故损失。”
而据保险行业内人士对记者介绍,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有义务及时告知客户定损金额,定损金额出来后,大多会通过电脑系统发送至客户手机。
原标题:一辆28.5万元的车修出24万元 车主拒绝提车 4S店说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