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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8部门联手治理制贩假盐 持续到8月底

2016-06-02 19:30   来源: 四川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史建婷

四川新闻网成都6月2日讯 食品安全一直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而食盐安全是保障食品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线。根据《国家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食盐安全管理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治理的函》(发改电[2016]217号)和省政府领导批示,由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卫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药监局、省盐务局8部门联合开展的“四川省2016年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治理行动”,于2016年6月1日在全省各地正式拉开帷幕,专项治理行动将持续到2016年8月底。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盐务局了解到,此次专项治理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把保障食盐安全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作为保障民生和推进盐业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抓出实效”的部署;是为促进盐业市场健康发展,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的食盐安全,营造国家盐业体制改革在四川有序推进的良好环境。省委、省政府对专项治理行动高度重视,要求省经信委、省盐务局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单位)、企业按照通知,做好我省食盐安全管理和制贩假盐专项治理工作。

据了解,今年以来,全省盐业违法违规案件呈上升趋势,假冒伪劣食盐违法大要案快速增加,假冒食盐的形式呈多样化,饲料添加剂、工业盐假冒食盐情况增多,全省食盐监管压力倍增。截止2016年5月底,全省已向公安机关移送9件符合追究刑责的盐业违法案件,涉及假冒食盐153.57吨、假冒食盐小包装29.6万根,公安机关已批捕6人,刑拘8人,取保候审6人。

省盐务局相关人员介绍,5月5日,国务院向社会公布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方案是以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为核心,在坚持食盐专营制度基础上推进改革。改革是完善食盐批发环节专营制度,并非取消专营。由于国家对盐改方案研究制定了较长时间,社会一定程度对盐改政策产生了误判、误解,从近期查处的盐业违法案件来看,食盐经销商违法购进假冒食盐销售案件有所增加,给老百姓的食盐安全带来了隐患。针对目前全省的食盐安全监管形势,全省各级盐业主管机构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一步加大了市场监管和巡查力度,全力保障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2016年5月17日,省经信委牵头召开了全省制贩假盐专项治理座谈会,拟定了《四川省2016年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开展制贩假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方案就全省的专项治理提出了三方面的要求,一是按照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要求,加强食盐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盐以及在食盐中掺杂掺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二是通过专项治理,依法查处一批制贩假盐违法犯罪案件,将违法违规企业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实行市场禁入,起到净化市场环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的作用,确保老百姓吃上”放心盐”;三是依法打击制贩假盐行为,绝不手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省盐务局相关人员介绍,专项治理的重点,一是开展对食盐生产加工环节的治理,对发现的制贩假冒伪劣食盐窝点要举一反三,追溯源头,一查到底;二是开展对盐产品运输环节的治理,依法查处无证运输盐产品等违法行为,制止假盐、私盐等违法盐产品流入食盐市场;三是开展对盐产品使用环节的治理,重点检查食品加工单位和食堂、餐厅等重点场所的盐产品购进、使用,规范盐品进货渠道;四是开展对食盐经销环节的治理,全面排查食盐销售市场,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盐行为。

据了解,专项治理中,全省各地的经信、发改、公安、卫计、工商、质监、食药监、盐政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依法依规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按照国家两部、委通知精神和全省制贩假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及各自职责分工,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形成打击制贩假盐的整体合力,全力确保全省的食盐安全。

四川省打击制贩专项治理举报热线:028-86785191、86785192。

(记者 仲健鸿)

原标题:四川:8部门联手专项治理制贩假盐 持续到8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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