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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供给侧改革楼市调控51条细则全文(3)

2016-06-22 08:15   来源: 成都市政府网   编辑: 喻倩媛   责任编辑: 史建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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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房地产市场监测研判和综合调控能力,提高房地产市场管控水平,确保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决定建立成都市房地产市场调控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一)统筹协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

(二)会商房地产市场情况,分析研判市场形势。

(三)研究提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建议和措施,明确调控任务分工。

(四)根据房地产市场分阶段库存情况和供求状况,明确销售周期,提出区域土地调控意见,报五城区土地出让方案决策委员会决策。

(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房管局牵头,市国土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商务委、市统计局、市金融办、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成都公积金中心等单位参加。联席会议由市房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分管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承担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区(市)县政府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实施,并上报市政府。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的议定事项,主动推进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原标题: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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