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市纪委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这些案件,有的涉及玩忽职守,有的涉及违规挪用拖欠补助资金和受贿等问题。连续数周,市纪委都有案件通报。不仅是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还有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每一起案件都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目的就是形成强大震慑。“党的十八大以来,市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系列部署要求,切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刷新吏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纵深推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省纪委和市委重大部署,立场坚定、行动有力,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向前推进。2015年底全市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度指数达到85.32,较2012年上升3.13,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总体形成。”市纪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主体责任“焊”到点“铆”到位
今年4月,各区(市)县、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以及79个市级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在市纪委“廉洁成都”网站“晒”了出来。坚决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找准切入点、抓实着力点、把住关键点,不断完善工作举措,创新定责管责机制,以刚性措施把主体责任“焊”到点、“铆”到位,形成了责任边界明晰化、责任内容清单化、责任监管信息化、责任督促制度化、责任考核科学化、责任追究具体化的工作模式,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我市自去年起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行清单管理以来,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高度重视,有效推动了主体责任落实。今年,成都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工作的通知》,针对个别单位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重视程度不够、认识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清单上下一般粗、个性化不强,清单管理与业务工作“两张皮”等问题提出了新要求。对清单落实情况实行定期通报,今年上半年已通报两次。
“我们紧紧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强化工作支撑,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层层开展宣讲督导、专题约谈、签字背书,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相关负责人说,今年2月,市委办公厅制发实行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实施办法,从约谈内容、形式、情形、程序、责任分工以及工作规程等方面,对问题约谈进行规范。特别是明确了15种问题约谈具体情形,包括每年由市委领导对全市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排名后3位的县(市、区)和后10位的市级部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排名100位之后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党委领导亲自约谈,一方面是自身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体现。另一方面,也促进被约谈对象强化责任担当,更好地履职尽责。
从去年起,我市已有85名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先后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形成领导干部主动接受党内、民主和社会等各方面监督的常态;出台“两个责任”分类检查考核办法,制定责任追究办法和“一案双查”办法,较真逗硬追责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去年以来,全市共有249名领导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
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
有效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群众反映你擅自扩大2014年公休假补贴发放范围等问题,请你就此作出说明。”近日,龙泉驿区纪委在开展谈话函询时,一针见血地向某局长提出了这个问题。不仅在龙泉驿区,类似这样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函询,以纪为尺、抓早抓小在成都已成为常态。
近年来,成都不断探索挺纪在前、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效途径,着力做深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去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5842人(次),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2624人,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772人,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115人,分别占“四种形态”的62.5%、28.1%、8.3%、1.2%。
我市始终坚持将纪律审查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老虎”“苍蝇”一起打,初步形成了不敢腐的强大震慑。统计显示,2013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6659件,立案6119件6745人,处分6179人。其中,正局级38人、副局级47人,县处级263人,移送司法279人,仅市长助理就查处4人。2013年至2015年分别立案查处1297、1739、2702件,2014年、2015年连续2年立案数在全国副省级城市中名列第一。
此外,我市还着力加强纪律审查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线索处置、案件监管、办案安全等五大制度体系,出台30项纪律审查制度规定;定期开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专项检查,建立规范化办案场所,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全过程监管。注重惩处与保护相结合,对信访举报的办理,注重科学分类、查明事实、准确定性,在严惩违纪行为的同时,及时为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驰而不息正风肃纪
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通过专项巡察了解相关区(市)县及乡镇(街道)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决策部署的措施、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了解相关区(市)县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及核查……今年3月,市委启动今年第一轮巡察工作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巡察。巡察组分别进驻双流区、金堂县、温江区和彭州市展开专项巡察工作。通过专项巡察,发现了一些区(市)县在主体责任履行中存在基层党委政府监管不到位、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等问题。
去年,我市也组织安排了8个巡察组对金牛区、成华区、青羊区、新都区、崇州市、大邑县、新津县和都江堰市就解决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14件;各地各部门对与民争利、贪污侵占等7个共性问题和161个个性问题开展集中整治。2015年,全市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件1037件,处分761人,公开通报曝光435件,形成强力震慑;建立领导包片包案督导、每月通报、每周网站报纸公开曝光等制度,全力解决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不仅如此,我市还先后组织开展“七项专项治理”“9+X”问题专项整治,收受红包礼金、庸懒散浮拖、买官卖官等25项共性问题得到有效解决,55项个性问题专项整治实现重大突破,先后查处问题1196个;市、县两级成立225个检查组,不限时间、不限地点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隐身、变异的“四风”问题。2013年以来,共立案“四风”案件189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52人,分层通报曝光850件。“坚持不懈反对和纠正‘四风’,全市干部队伍作风持续转变。”相关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 王伶雅
原标题:群众满意度逐年上升 我市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总体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