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国内国际  »  正文

男子砍伤9人被判死刑 8受害人请求免除死刑

2016-06-29 20:35   来源: 北京青年报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周凌俊父亲已与8名受害人达成谅解协议

周凌俊父亲展示儿子之前发病时砸坏的哑铃

周凌俊一审开庭时的照片(资料照片)

28日,广西奎路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晖,将一封请求法院进行受审能力鉴定的申请书,寄给自治区高级法院,要求对一审被判处死刑的上诉人周凌俊,进行受审能力的测评。

2014年11月27日,上诉人周凌俊在南宁华联超市购物后,因回家后发现其中部分食品短缺,故怀疑是超市工作人员所为。在返回超市要求亲自查看视频未果后,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将超市的工作人员及顾客等9人砍伤,其中重伤7人、轻伤2人。侦查机关在随后的讯问中,发现周凌俊有疑似精神异常表现,故委托南宁市第五医院(别称南宁市精神病院)司法鉴定所,对其进行精神疾病司法鉴定。

鉴定结果显示,周凌俊患精神分裂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2016年1月21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宣判周凌俊死刑。当地媒体以“伤人者毫无悔意,公诉人建议重判”为题进行了追踪报道。

在超市砍伤9人一审被判死刑

6月9日,第二个没有儿女参加的“端午节”。女儿小英(化名)在桂林高校读书,儿子羁押在南宁市第一看守所。中饭,老周和妻子凌女士,草草吞下两颗粽子,陪外婆象征性走完“过节”流程。

“晚饭我们现在基本不吃,用苹果或其他水果替代。两公婆(当地话,即夫妻俩)想着把身体调理好,将来好照顾儿子!等他出来时,我们得有七八十岁了!”老周估算着说。

这种准备只是夫妻俩的一厢情愿。在半年前的一审判决中,他们的儿子周凌俊,以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判决死刑。

南宁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周凌俊在公共场所持刀杀人,且滥杀无辜,其主观上有杀人故意,客观上实施了杀人行为,并造成七名受害人重伤二级、两名受害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周凌俊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法院认为,周凌俊在案发期间患有关系妄想、被害妄想等精神病性症,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且其故意杀人未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但综观全案,周凌俊作案前后意识清楚,对自己杀人行为性质及法律后果均有清醒认识,作案时具有实质性的辨认能力,属于智能正常,其杀人行为及过程并非受到其精神病症状直接支配;周凌俊仅因小事即持械肆意行凶杀人,在行凶过程中滥杀无辜,行刺时均朝被害人要害部位连续捅刺,可见其手段之凶残;周凌俊犯罪情节恶劣,主观恶性极大……

综上,周凌俊虽然具有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但鉴于其杀人主观恶性大,杀人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社会危害极大,故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周凌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如果他是正常人,造下这样的罪孽,怎么判我们都没有二话。问题是犯案时他处于精神分裂发病期。”老周至今还没完全接受现实。

江南玫瑰园小区的三居室,周凌俊的房间还保持着事发当天的状态:警方搜查时,老周用蛮力撞毁了儿子的房门,一把他早年旅游时买的日式弯柄刀,不知何时被儿子拿到自己房间;飘窗上方的天花板上,儿子用臂力器敲击的痕迹依旧斑驳,一对失去主人的红色哑铃,张着被主人敲裂的红色皮嘴,静静地躺在窗台上……

原标题:一个父亲对精神病“逆子”的救赎

上一页 1 234下一页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