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7日讯 今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新都法院获悉,该院最近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私家车车主刘方(化名)被一辆大客车在行驶时擦挂,对方并没有停下,刘方一怒之下奋起直追,冲到大客车前方企图逼停对方,然而不慎被大客车再次挂到,并冲向对向车道,与对向一辆摩托车当场发生严重事故,摩托车司机张刚(化名)身受重伤。新都法院裁定,刘方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
刘方怎么也没有想到,大客车挂到自己的车辆后还继续前行,本是对方全责,自己只是为了拦住企图逃逸的大客车,却引发了更严重的车祸,致使摩托车主张刚偏瘫,出现精神障碍,医院鉴定为伤残等级四级。当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鉴定书下发后,刘方并不服气,向新都法院提起诉讼,认为责任应归置大客车司机。但新都法院裁定,刘方与大客车发生第一次碰撞后,在双方均未停车的情况下,虽然为保障财产权益,刘方的行为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其采取在公共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变更车道意欲拦停其他车辆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安全、文明驾驶的相关规定,且其拦停的车辆为载有乘客的大型普通客车,更是不应被社会公共道德所许可,加之其为保障财产权益而忽视了其拦停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危险性,并造成对向车道上行驶的摩托车司机张刚受重伤,故法院认定交警部门所给出的,刘方对本次事件承担主要责任。
本案的庭审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切忌意气用事,自救时不能忽视他人安全,而是应该第一时间拨打交警电话。
(记者 沈杏怡)
原标题:新都一私家车被擦挂 车主截车途中却撞翻摩托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