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出台的《中共成都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改革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明确了责任细化、统筹推进、督察督办和考核问责四个方面的内容。昨日,市委改革办解读《实施意见》时表示,意见的起草过程,既有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既定部署的考量,又创新了一些成都实际的元素,如在督察督办上,探索建立改革督察专员库;在考核问责上,能定责可追责容错免责。
整合督察督办力量 9月将组织专题督导
按照《实施意见》,将构建分级分层的督察体系,由党委深改小组办公室牵头,每年组织开展1次对正式出台半年以上的专项改革方案的督察评估,严格台账督察和对账销账。“督察的主要内容,重点围绕专项改革方案落实开展,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比如,未完成事项说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实施挂账整改。”作为《实施意见》的起草参与者之一,市委改革办综合处处长文亚军道出了当时的考虑,“紧扣党委年度重大改革任务清单、各级部署的重大改革试点,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察,目的是推动重点改革任务取得突破。”
如何确保督察评价的科学性?文亚军说:“成都将创新督察办法,开展专项方案评估,采取多种形式交叉进行,既有自查评估、抽查评估,又有第三方评估。”在整合督察力量方面,按照《实施意见》,由党委深改小组办公室牵头,注重发挥专项小组、相关部门作用,必要时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参加。对涉及改革绩效目标的考核督察,要重视发挥党委、政府督察室的职能作用。“9月份,市委改革办即将组织对《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的专题督导。”文亚军透露。
同时,成都将探索建立改革督察专员库,试行“一次一授权”“一事一安排”的督察制度。对此,文亚军解读:“涉及民生和群众切身利益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改革事项,扩大基层和群众参与督察评价的广度,可以增强督察评价公信力。”
既追责问责又要容错免责正反两面共同推动改革
为增强改革发展动力,《实施意见》明确将强化改革工作的追责问责。“这在全省尚属首创。”文亚军说。其中,追责问责的主要内容包括:未完成市委深改小组年度工作要点、工作台账和专项改革方案年度上会审议计划所确定任务;在年度改革绩效目标考核中扣分多、工作不达标;对改革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改革工作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等。“这个方面,简单点说,就是要问责在改革中不作为、缺位的行为。”文亚军表示。
同时,建立改革创新容错免责机制,也是《实施意见》中考核问责的一大亮点。“具体就是‘三个区分开’。”文亚军说。按照《实施意见》,这“三个区分开”分别表述为:把推动改革中缺乏经验、先行先试所出现的失误与以权谋私、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把在国家无明文规定情况下进行探索创新与国家明令禁止后有法不依的行为区分开,把在加快改革创新中出现的无意过失与谋求个人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这个机制的建立,旨在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从实际出发进行差别化探索,形成‘鼓励创新、允许试错、宽容失败、问责无为’的改革导向和容错机制。”
既追责问责又容错免责,两者是否有矛盾?文亚军表示,两条考核措施并不矛盾,“这正是从正反两面共同推动改革、鼓励改革。”为此,《实施意见》还鲜明鼓励改革、支持改革的用人导向,“明确了要重用想改革、谋改革、善改革的干部。”本报记者 李霞
专家访谈
《实施意见》将全方位多层次 推进城市经济发展
——访市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姚毅
《中共成都市委关于全面加强改革落实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后,记者昨日就其出台意义、实施方向等采访了市社科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副研究员姚毅。
“全面深化改革,对于能否实现‘四个全面’具有重要意义。《实施意见》提出了‘五位一体’式的全面加强改革的具体方案,对于我市的城市经济发展将起到全方位、多层次的推进作用。”姚毅表示,对于成都而言,当前城市的工业化、城市化等都处在社会经济转型发展的阶段。“同时,成都在国家战略体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成都也是全省首位城市,不仅承担了本地的转型升级,还起到了对周边城市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甚至在国际格局中,也起到了区域中心城市的作用。所以说,成都要实现改革落实、全面转型升级这样的重大命题,需要《实施意见》用全面改革的思路,来指导推动成都实现城市转型升级、融入全球经济。”
就如何推进改革,姚毅认为,要发挥市场基础,调动相关群体的积极性;扩大社会参与机制,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等,“多因素共同参与,从而让改革更加有效率。”姚毅表示,全面加强改革落实,还应该有重点统筹推进。“首先要围绕创新驱动进行改革,为创新创业者营造更好的环境,搭建更好的平台,高效有序地促进创新集群的发展。其次要围绕开放型经济进行改革,要对标自贸区的标准进行改革,把我市现有的交通枢纽优势转化成为经济发展的优势,让本地企业更多地融入全球产业分工体系。”
原标题:探索建立改革督察专员库 能定责可追责容错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