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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澳门豪赌输千万 受贿6千万商人行贿写进日记

2016-07-13 07:15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 廖雅莉   责任编辑: 马兰

京华时报记者王晓飞京华时报漫画谢瑶

朝阳区孙河乡原党委书记纪海义,为多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公司经营、拆迁腾退补偿等方面提供帮助,并伙同情妇及儿子收受上述获利单位及个人款物共计5932万余元。其中,商人葛某向纪海义行贿次数、款项最多,达5300余万元,且写下“行贿日记”。据悉,纪海义3次在澳门赌博共输掉1500余万元。记者昨日获悉,市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纪海义无期徒刑。

□案发

乡书记被村民举报落马

据了解,现年59岁的纪海义大专文化,案发前曾任北京市朝阳区孙河乡党委书记。

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1年间,纪海义利用担任孙河乡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北京嘉仁投资有限公司(已被吊销营业执照)、北京聚利隆投资有限公司(已被判处刑罚)、北京星光老人康复服务福利中心(已被判处刑罚)、赵某(已被判处刑罚)等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公司经营、拆迁腾退补偿等方面提供帮助。

在此期间,纪海义单独或伙同情妇李某、儿子纪某非法收受北京嘉仁投资有限公司及北京聚利隆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某、北京星光老人康复服务福利中心法定代表人梁某、赵某等人给予的款物共计5932万余元。

此后,孙河乡部分村民开始举报纪海义违纪违法行为。

2014年,朝阳区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针对村民举报的情况开展调查,发现孙河乡党委书记纪海义存在受贿嫌疑。2014年5月13日,朝阳区纪委将该线索及相关前期调查材料移送检察机关。2014年10月21日纪海义被刑事拘留,11月6日被逮捕。

□金额

一商人累计行贿5300万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的事实,纪海义受贿案中,葛某的行贿数额最大,高达5300余万元。除行贿的现金1185万元外,葛某还向纪海义行贿一套房产及上千万元的赌资。

办案人员在调查纪海义案时,发现葛某写了6本“行贿日记”,详细记录了其行贿他人的时间和金额。而根据日记内容,受贿次数最多、时间跨度最长的人就是纪海义。

法院查明,2005年至2011年,纪海义利用负责孙河乡康营组团安置房项目的职务便利,为北京嘉仁投资有限公司、北京聚利隆投资有限公司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为此单独收受葛某给予的现金1185万元、朝阳公园附近房产一套(价值人民币1518万元)及赌资1551万余元。纪海义还伙同儿子纪某收受葛某给予的250万元;伙同情妇李某收受葛某给予的购车款及购房款868.8万元。

□证言

回迁房谁来盖书记拍板

葛某行贿纪海义的同时,纪海义也为葛某实际控制的公司谋利。

孙河乡多名干部的证言显示,孙河乡领导在开会讨论回迁房建设等项目时,大家简单提出来三四家公司,但纪海义提出葛某的公司并侧重介绍该公司,其他人都明白纪海义的意思,因此没有反驳、反对。最终,在孙河乡康营回迁安置房项目中,孙河农工商联合公司先后支付葛某一方工程款共计33.67亿元,孙河乡康营回迁项目未办理代建公司招投标手续。

在此案庭审中,纪海义表示认罪,但对受贿数额和部分事实提出异议。纪海义辩称,他虽然在葛某与孙河乡合作代建康营工程中为葛某提供了帮助,但最终该工程是孙河乡党委讨论决定的,他个人并无决定权。

法院审理认为,纪海义自动投案后能够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依法构成自首,但纪海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违背国家公职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的要求,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严重损害国家工作人员形象和声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社会危害性极为严重。且纪海义受贿后大肆挥霍赃款,造成案发后部分赃款无法追回的严重后果,纪海义虽有自首等法定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但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上述情节不足以对纪海义所犯罪行予以从轻处罚。最终,三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纪海义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原标题:孙河乡原书记澳门豪赌输1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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