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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三公” 78个单位接待费增加30.5%(2)

2016-07-21 07:00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史建婷

审税收

197所驾校去年少报营业收入20.92亿元

2015年度全省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一并在报告中呈现,如部分税收存在漏征。具体来说,漏征驾驶培训行业营业税等税费突出。抽查发现,19个市的197所驾校(占抽查总数的83.5%)通过隐瞒学员人数、虚假退费等方式,2015年少报营业收入20.92亿元,导致漏征营业税及附加7064万元和相应的企业所得税。

此外,继续存在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在2014年审计反映这两项税收征管不到位的基础上,今年继续组织德阳等15个市对两税征管情况进行审计,发现截至2016年4月,上述各市地税部门仍存在漏征情况,其中少征城镇土地使用税9806万元、房产税2016万元。

据了解,对上述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23件。

审民生

175个县1.37万套保障房空置超过1年

作为民生的关键内容之一,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也一并在报告中体现,对审计署成都特派办直接审计对象以外的20个市本级、175个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进行了审计。

一方面,审计结果体现成效:2015年相关地方和部门完成开工任务30.02万套、基本建成23.86万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22万户,农村危房改造新开工28.64万户、竣工25.81万户。

另一方面,政策执行不严格、部分资金和住房闲置等问题存在。有1183户不符合条件的城镇家庭通过虚报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重复申报等方式,违规享受住房补贴134万元、住房382套;有657户非贫困或已享受补助家庭通过虚报资料等方式获得农村危房改造补助669万元。部分市县主管部门未严格执行准入机制,将不符合条件的667户城镇家庭和1797户农户纳入了保障范围。

截至2015年底,有68个市县上级财政补助资金32.04亿元、17个市县融资资金21.72亿元闲置超过1年。有1.37万套保障性住房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选址和户型设计不合理、审核分配不及时等原因,不能及时交付使用或空置超过1年。

需要指出的是,审计指出问题后,各地各相关部门至2016年6月底,已统筹使用资金28.21亿元,追回被骗取挪用资金1.2亿元,追回违规领取补贴811万元,取消或调整保障对象资格2950户,清理收回和分配使用住房3962套,处理责任人员18人。

审扶贫

移送51件违法违纪线索涉及金额3506万元

根据报告,扶贫资金审计是重点。其中的一些问题亦值得关注。如由于项目实施进展缓慢、完工项目未及时验收报账等原因,16个县4.23亿元资金闲置超过2年。

26个县的少数单位以虚报搬迁户数人数、虚开发票、重复申报项目等方式,骗取套取专项资金2416万元。39个县的部分单位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扶贫贷款贴息、危房改造、扶贫搬迁等补助资金2785万元。13个县的财政、扶贫等部门和部分乡镇将1458万元专项资金出借或用于与扶贫无关的支出。

特别是存在个别人员严重违法违纪。如古蔺县承担劳务扶贫培训任务的一学校相关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虚开发票套取资金26.8万元。叙永县落卜镇4名村干部以“辛苦费”、“资料费”等名义,向13户易地扶贫搬迁户收费2.45万元。南江县黑潭乡2名村干部以“跑项目”为由,向8户避险搬迁农户收取“待客费”1.2万元。

截至目前,审计机关针对上述问题,已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相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51件,涉及金额3506万元。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媛莉见习记者杨晨

原标题:审计“三公” 78个单位接待费增加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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