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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举报一位精神病人奖励350元?网友:易误伤

2016-07-21 09:16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唐欢   责任编辑: 史建婷

新华网北京7月20日新媒体专电 近日,四川成都双流区出台了一项新政策,鼓励市民举报精神病患者,举报一名奖励50元,确诊后再加300元,同时还附上一份列有11个问题的“症状清单”,满足其中任何一个症状的人都可以被举报到卫生部门。消息一出,引起舆论热议。这样发动群众、简单直接的认定方式是否合理?这个政策是否被舆论误读?“中国网事”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官方鼓励有奖举报引热议 回应:让严重精神障碍者及时治疗

近日,成都市双流区卫计局官方微博“@健康双流”发布了一则关爱精神障碍者的微博。鼓励公众按照微博中列举的11条行为异常人员表现为线索,发现身边有符合其中任何一条症状的人,并及时爆料,“确诊一例奖励350元”。并详细规定,爆料者会得到50元奖励,如经专业鉴定确诊为精神病患者,还会得到300元奖励。

“发现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在微博上引起了不小的讨论,网友诟病最深的是第11条:无故不上学、不上班、不出家门、不和任何人接触。不少自称“宅男宅女”的网友们大呼“冤枉”,甚至还相互调侃。“看了这个清单,感觉自己中了枪,不会真有精神疾病吧?”一网友留言道。

记者从双流区相关部门证实了奖励提供精神病患者线索的消息,对于网上热议的“精神障碍者11条”,该负责人明确指出,这“11条”并非“标准”,只是“有倾向性的表现”。

双流区宣传部门相关负责人向记者提供了该政策出台的背景:“近年来,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事件时有发生,给社会稳定和群众生命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卫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每年开展线索调查,每月上门健康随访和健康指导,按规定提供医疗救助,但部分病人和家属讳疾忌医,不愿接受治疗和救助,导致病情加重,出现自伤或伤人事件。”

双流区政府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一政策的出台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条规定:精神卫生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预防、治疗和康复相结合的原则;以及第六条规定:“精神卫生工作实行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家庭和单位尽力尽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管理机制。”

官方表示,这一政策的目的在于,一是通过发动群众,让更多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达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康复”的目的;二是让严重精神障碍者得到及时治疗,有效防止自杀和肇事肇祸行为发生。

发动群众举报是否妥当?网友:清单有些症状还算正常

记者调查发现,这份清单并非双流区原创,而是根据国家卫计委的标准制定而成。成都也不是全国第一个使用此清单的城市。早在2012年9月,上海卫计局在调查辖区内常驻人口疑似精神病患时就出台过相关规范,附件(《行为异常人员线索调查问题清单》)中的11条“症状”,与双流区的版本一致。

有网友评论,在这份问题清单中,有些“症状”还算正常,能够让人接受,比如是否有精神病史,是否精神异常、无故大吵大闹;有的症状则比较模糊,比如像话多、冷淡、整天躺在床上这些,一般普通人偶尔也会有。

原标题:成都举报一位精神病人奖励350元?网友:模糊界定易误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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