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精神卫生科徐毅主任认为,普通人是否为精神病患需要专业人士进行严格鉴定。精神方面的绝大多数疾病,是与身体功能的失调相关的,而最终的诊治程序,往往需要医疗手段的干预才能得到控制。还有精神卫生专家认为,精神病患者或多或少会具备11个“症状”中的一个或几个,但是反过来推论却无法成立,具备一些症状的人并不能直接等同于精神病患者。
另一方面,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这些症状描述并非医学术语,标准也过于宽泛、模糊。一旦开启发动群众举报精神病的先例,恐怕难免有人被误伤,从政策制定层面,发动群众是为了方便管理,盲目发动群众举报会造成社会无序状态。
山东日中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冠汶表示,无论是国家标准,还是上海的先例,宽泛界定的问题始终存在,它不能很好地界定谁是精神病患者,而谁不是。
网友草葱郁说,清单症状线索不严密,精神病患者的程度和情况也不同,这样做真是在帮助他们吗?
关爱精神病人不能靠举报 专家:建立多维救助体系
多位律师认为,举报排查精神病患,理论上不仅对于普通民众是好事,对那些需要治疗而被忽视的精神病患来说也是好事,但是这项政策却很容易给普通精神障碍者带来极大的心理压力,而对于没有肇祸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排查,也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一位知乎网友,同时也是精神分裂症康复者认为,类似做法是在把他们当做罪犯一样悬赏缉拿,“这个措施有一个错误的假设,那就是精神病患者都是不定时炸弹”,所以才会时刻提防。
如何正确关爱精神病患者?专家认为,应当慎重发动群众,主要依靠官方建立多维救助体系。
记者调查发现,多地精神病院存在人员编制和资金缺乏的状况,精神病患者面临入院、出院“两难”困境。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防治科专家表示,山东约七成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生活在社区,有没有接受治疗尚未可知。专家建议,相关部门应派出更多工作人员走进社区实地摸排,加大精神病识别方法的宣传力度。
多位医疗卫生专家表示,精神卫生医疗康复不应只由卫生部门“单兵作战”,而应成为社会系统性工程。目前对精神病患者的收治,公安、民政、卫生、残联等多个机构均与此有关,但由于缺乏统筹,导致职责不够分明,效果不够理想。例如,对于流浪乞讨的精神障碍患者,本应由公安部门协助民政部门送往精神病医院,并由民政部门承担相关费用。但实际上,这些病人常常被直接推给精神病医院,最终医院不得不展开救治,并长期垫付相关费用。
原标题:成都举报一位精神病人奖励350元?网友:模糊界定易误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