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主体责任、严厉正风肃纪、深化源头治理、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发挥……今年以来,我市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旗帜鲜明惩治腐败,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关权入笼,将纪律挺在前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更高的标准向前推进,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
强化工作支撑 推动主体责任延伸落地
为促进各级党委(党组)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主体责任,2014年11月,我市印发落实主体责任检查考核办法,明确提出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由市委领导对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今年2月,成都又专门制发实行主体责任约谈制度实施办法,从约谈内容、形式、情形、程序、责任分工以及工作规程等方面,对问题约谈进一步规范。特别是明确了15种问题约谈具体情形,包括每年由市委领导对全市主体责任检查考核排名后3位的县(市、区)和后10位的市级部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结果排名100位之后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层层约谈、约谈常态化是我市压实主体责任的举措之一。“紧紧扭住主体责任不放松,着力构建全链条、全覆盖的责任落实机制,把责任压得更紧更实。”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还创新实践主体责任清单管理,突出各地各部门个性化工作任务,对责任清单的具体内容、审核把关、台账管理等提出具体要求,层层签字背书;大力推动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全面推行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努力实现全覆盖。与此同时,我市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过程监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监管平台,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定期录入责任落实情况,建立履责台账。加强日常督查督办和专项抽查核实,定期点名通报责任落实存在的问题。持续加大问责力度,大力实施“一案双查”,今年以来共问责落实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47件56人,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6件65人。
严厉刹风正纪 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听工作汇报、查资料台账,个别谈话收集意见建议……6月28日起到本月中旬,由市纪委牵头组建的6个惩防体系建设督查组分别前往20个区(市)县、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及21个市级部门,对贯彻市委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的实施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等重要制度落实情况、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等工作进行督查。同时,社会监督渠道进一步拓宽,开设媒体监督专栏,运用电话、来信、来访、网络等综合举报受理平台及“廉洁成都”微信信访举报预约功能,及时受理监督举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今年以来,全市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5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5人。
在全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我市建立了领导包片包案督导、每月通报等制度,今年以来共立案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668件714人;加强“问题疫苗”、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问责情况的跟踪督办,对19人进行责任追究。严明换届纪律,由委局领导带队,成立7个组,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全覆盖巡回督查,深入乡镇开展集中调研督导和明察暗访;联合市委组织部派出6个换届风气巡回督查组,采取个别访谈、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查问卷、电话询问等方式,从严从实做好换届纪律执行监督工作,并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13件举报件实行立项专办、快查快处。
坚持挺纪在前 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我市始终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持续高压惩贪治腐。”相关负责人介绍,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对全市举报受理情况以及规范接待来访群众情况进行集中检查50余次。统计显示,上半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群众信访举报4496件,同比下降11.7%。全市共立案1196件,同比上升2.3%。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4人,县处级8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79人,形成强大震慑。
同时,我市积极实践“四种形态”,转变纪律审查理念,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谈话函询或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1736人,给予党纪政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574人,给予党纪政纪重处分或重大职务调整262人,涉嫌违法被移送司法机关26人,分别占“四种形态”的66.8%、22.1%、10.1%、1%。加强外逃人员追逃工作,成立追逃工作指挥部,抽调公安、检察、法院、外办等人员组成专门队伍集中办公,截至目前,成都市9名外逃人员中,3人已抓捕归案,4人已初步确定境外藏匿地点。
原标题:成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更高标准向前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