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某艺术类专业考试中,两“枪手”被锦江法院以代替考试罪分别判处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成都商报记者从锦江区检察院获悉,组织“枪手”替考的,为成都一教育辅导机构的人员,这位组织者因犯组织作弊罪,被判刑10个月。
90后小伙李某、张某绘画水平较高。去年12月1日,艺考前5天,张某接到某画室曹某的电话,问他是否愿意替人艺考。曹某让张某放心,自己已在考场打通关系,不会有问题。曹某向张某承诺,只要进考场,就有4000元报酬,如果分数达到250分以上,还会再给4000元。只需两天时间,就能净赚8000元。家境不好的张某对这份“兼职”心动了,他还把朋友李某介绍给了曹某。
去年12月5日,张某带着考生伍小虎(化名)的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考场考试,虽然面部识别系统通过了识别,但指纹识别完全不符。考试结束后,监考老师将张某带到了派出所。
锦江检 记者 张柄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