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8月5日电 8月2日至5日,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犯罪案件一审先后由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分别被判处七年半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翟岩民、勾洪国被宣告缓刑。4名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忏悔、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槌落下,余音铿锵——
案件的依法宣判,意味着少数不法律师、非法宗教组织、网络推手、职业访民、境外反华势力深度勾连,以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为平台,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炒作热点案事件、攻击国家宪法法律制度、煽动制造官民冲突甚至大规模流血事件,企图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行为受到法律的公正惩罚;其所谓“整合国内反体制力量、促进党内分裂、争取国际社会介入”三大目标和“转型方案、建国方案、民生方案、奖励方案、惩罚方案”五项方案等阴谋,也暴露在法治和正义的阳光之下。
案件的依法宣判,更向西方反华势力发出严正宣告:中国的宪法法律底线不容挑战,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不容践踏。面对披着所谓“民主”“人权”外衣的所谓“推墙”运动和“颜色革命”,中国没有麻痹,中国早已警醒,中国将以最坚定的决心和最强大的力量捍卫自己的制度和政权。任何妄图破坏中国和谐稳定、颠覆中国国家政权、阻止中国和平崛起的图谋,注定不得人心,也必将受到法律严惩,最终走向可耻的失败。
恶意炒作聚集滋事 “死磕”个案意在“死磕”体制
2015年5月20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前,突然出现了这样一幕——
一名光头大胡子中年男子带领一些不法人员,以声援一起案件为由,在法院大门口给该院院长摆设“灵堂”,并高声叫骂、侮辱诽谤,引来大批群众围观,造成周边道路长时间堵塞,严重扰乱单位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这名男子就是“网络名人”“超级低俗屠夫”、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行政助理吴淦(另案处理)。当日,吴淦等人被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行政拘留;5月27日,吴淦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诽谤罪被福建省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刑事拘留。
境外媒体很快刊登出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关于此案的评价。周世锋在接受采访时污蔑国家机关构陷吴淦,恶意攻击我国人权状况,并将吴淦美化为“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煽动不明真相的一些人对国家政权的仇恨。
这并不是个例。近年来,全国各地出现多起类似案事件,其炒作手法几乎如出一辙:法庭内,少数不法律师打着“追求真相”“维护公平正义”的旗号,罔顾法律事实,当庭侮辱法官、大闹法庭,甚至蓄意让自己被逐出法庭,继续以此炒作;法庭外,一些职业访民围观“声援”、举牌滋事;同时,有人还在网上网下炒作,接受境外媒体采访,将案件不断炒热、炒大。
——2015年2月,在江苏苏州一起故意伤害案庭审过程中,代理该案的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女律师王宇(另案处理)无端闹庭、辱骂法院工作人员,阻挠庭审进程;在法庭外,王宇与上百名职业访民一同打横幅、喊口号,企图干扰法院依法审理。
——2015年1月,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借口声援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某东代理的一起案件,吴淦等人在州人民政府、州人民检察院、中级人民法院等地张贴攻击性大字报,驾驶贴有相同内容大字报的车辆围着法院兜圈并高声叫骂,严重干扰法院正常工作秩序,并通过互联网恶意炒作攻击司法机关、抹黑司法制度。
——2014年5月,河北省保定市一起敲诈勒索案审理期间,周世锋数次前往当地,授意该所律师拍摄照片,丑化检察官、法官形象,编造“保定市委政法委领导为搞形象工程整出冤案”等谣言,并指使吴淦等人在互联网上恶意炒作,抹黑、污蔑地方党委和司法机关。
……
这些人如此热炒究竟是为了什么?吴淦等多名证人证言显示,这些行为来自周世锋的直接授意或得到周世锋的幕后支持。周世锋之所以这样做,除了提高知名度、获取更大经济利益外,还隐藏着一个不可告人的目的——“推墙运动”。
“推墙运动”,这个大多数人都不甚理解的概念,却在周世锋等人的思想和言行中根深蒂固——所谓“推墙”,就是要推翻中国现有体制和制度,实现“颜色革命”。
周世锋自称为律师界“宋江”,不仅将其他律师事务所不敢聘用的“死磕派”律师王宇等人招至旗下,也聘用有多次违法记录的吴淦、刑满释放的刘某新为行政助理,号称“文有刘某新、武有吴淦”;还特意聘用曾在某国家机关工作的黄某群、曾在某中央媒体任职的谢某东等人,并四处炫耀。
“我对整个司法体制和政府存在不满。我把一些‘死磕派’律师和吴淦这个网络推手吸收进律所,让他们在办理敏感案件过程中挑战法律、挑战政府。”周世锋承认,“通过这些人,采用侮辱、诽谤、捏造事实等方式,攻击官员、政府和司法体制。”
除了在用人方面“招降纳叛”,在代理案件方面,周世锋也要“精挑细选”——
“锋锐所接纳我之后,周世锋说过,别人不敢接的案件咱们敢接,别人不敢做的案件咱们敢做。”王宇在证言中说。
刘某新等人证实,周世锋等人专挑敏感案件代理,如果案件不够敏感、影响不够大,就想尽办法炒热、炒大。只要案件够敏感,周世锋甚至可以不要代理费用,主动出钱出力,目的就是将事态扩大。
“周世锋号称不靠法律做案件,他经手的案件,在法庭上动辄言语攻击法官、法院。如果还达不到目的,他就以刑事控告书为要挟,恫吓法院、法官。”谢某东说。
证据显示,周世锋对这样做的后果也十分清楚,一方面时常提醒“随时会进去,要注意安全”;另一方面,却又指挥手下在一次次炒作中“冲锋陷阵”。
“周世锋是领导者、组织者,把这些人纠集到一起形成一股势力。”黄某群说,表面上是“死磕”司法个案,其实是“死磕”司法制度和社会制度,煽动更多人对国家政权产生仇恨、怨恨的心理,这就是搞“推墙”运动的一种形式。
“精神领袖”深藏幕后 散布“推墙”思想蛊惑人心
黑龙江建三江、山东潍坊、河南郑州……在多起热点案事件的恶意炒作中,都有一些职业访民参与其中,不问真相、不顾事实,与不法律师彼此呼应、非法聚集滋事。而担任现场组织指挥角色的,就是被称为“访民经纪人”的翟岩民。
翟岩民在供述中说,每次事件都是少数不法律师先挑起事端,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职业访民迅速跟进,继续炒作、发酵;把事件炒起来以后,就开会进行组织、策划、预谋,决定具体分工。他负责现场总指挥,另外有人负责网上募捐、发帖炒作。“这是一个固定的模式”。
事实上,正如翟岩民自己承认的,这些案事件都与他自己没有任何关系,他为何如此热衷参与其中?翟岩民说,自己做生意失败后,把不满转化为对体制和政府的怨恨,最终接受“推墙”思想,追随一些别有用心的人从事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
翟岩民追随的人是胡石根。胡石根1994年因犯组织、领导反革命集团罪和反革命宣传煽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2008年刑满释放。然而,胡石根并没有悔改。2009年后,他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网罗一些不法律师和职业访民,散布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实施一系列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
胡石根是如何散布“推墙”思想的?
多名证人指证,胡石根以“传教”为名,实质却是进行“洗脑”。胡石根经常将律师炒作的敏感案事件作为“成功案例”进行煽动,大谈需要怎么炒作、提供支持;同时鼓励职业访民参与声援围观,“以被拘留为荣”,承诺如被拘留将发放“拘留补助”,还会为其家属送去慰问金。
证人刘某平在证言中说,胡石根之所以要拉拢职业访民,看中的就是他们“胆子大、易煽动、听指挥”,可以作为颠覆国家政权的一支行动力量,利用他们闹事能够迎合“同情弱者”的社会心理,从而争取更多社会公众的支持。
同为胡石根追随者的勾洪国也供述:“访民这个群体无论有何种诉求,或多或少都对政府存在不满,把他们组织起来就可以形成一种合力,跟政府对抗。把骨干访民拉进来,就能带动更多访民,像滚雪球一样越聚越多。”
“胡石根是我们的‘精神领袖’。”翟岩民供述,“胡石根对我‘推墙’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我参加的一系列敏感事件的组织、策划、声援、炒作,都是以胡石根的思想为指导的。”
多名证人证言显示,胡石根深知自己乃至非法宗教活动力量薄弱,不足以“推墙”,却企图通过炒作一起起热点案事件,不断激化社会矛盾,通过“剔缝掏砖”的方式逐渐实现“颜色革命”。
炒作“庆安枪击事件”,就是“推墙”思想付诸实施的一次实际行动——事件发生后,少数不法律师迅速建立“庆安事件维权”微信群,赶到庆安火车站打横幅;吴淦等人造谣“警察枪杀访民”“央视视频造假”,煽动“下一个死者就是你和我”,发起对当事民警“人肉搜索”;周世锋等人连续发表声明、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故意歪曲事实、抹黑攻击;胡石根指使翟岩民组织职业访民,分多批次前往庆安举牌滋事,事后在北京设宴为被拘留的职业访民“庆功”,称他们为“维权勇士”……由此,在这些人的周密组织和精心“导演”下,一次民警依法合规的履职行为被歪曲为“民警枪杀访民”,演变成一起重大舆论事件,严重误导广大网民和群众,在海内外造成恶劣影响。
“这些律师、访民都有共同的‘推墙’思想,都在所谓的‘民运’圈。”翟岩民说,他们的这些行为就是要对抗现今的法律,抹黑公安机关形象,把事情炒大,引起更多人围观此事,让百姓上街,造成官民冲突,再让国际社会介入,推翻共产党领导,实现所谓“颜色革命”。
证据显示,胡石根还企图整合“民运圈”“死磕律师圈”“访民圈”等,进一步壮大参与“推墙”运动的力量。
2015年2月,胡石根在北京“七味烧”餐厅参加由周世锋、李和平(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利用境外某非政府组织资金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另案处理)、翟岩民等15人参与的聚会,围绕“律师如何介入劳工运动”和“律师如何介入敏感案事件”等议题进行商议。
多名证人证言印证,这次聚会不是一次简单的饭局,而是一次交流、完善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策划、实施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聚会。聚会既有固定严格的讨论规则,又有明确、具体指向颠覆国家政权的讨论主题;既是对2014年实施的颠覆活动的总结,又是对2015年继续组织、实施颠覆活动的密谋和策划;既提出系统化的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方法和步骤,又是胡石根等人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实际行为。
对此,胡石根供认不讳:“我多次在‘同城饭醉’中,向一些律师、访民大谈自己的‘和平转型’理念,提出国家转型的‘三大因素’‘三个阶段’和建设未来国家的‘五大方案’。我把这些理念灌输给其他人,就是想达到‘颜色革命’的目的。”
原标题:人民根本利益国家法律尊严不容挑战——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犯罪案件警示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