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为满足高消费需求,被单位辞退后,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诈骗他人钱财77万余元。8月3日,广元剑阁县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何某提起公诉。
剑阁籍女子何某今年41岁,父母都有稳定的工作,从小衣食无忧。何某大专毕业后,顺利进入某机关单位工作,却逐渐染上赌博、高消费等恶习,2008年因诈骗罪被剑阁县人民法院判处刑罚,随之被单位开除、与丈夫离婚。
失去了稳定收入来源的何某,仍没改掉奢靡恶习。她假借与一商人签订的一份合伙开发生态园的意向性协议,以投资入股、保底分红为诱饵,骗取杜某等十人财物31万余元。为防止“露馅”,何某玩起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把戏,冒充其租住房屋、其前夫房屋的所有权人,将该房屋分别卖给善意第三人梁某、罗某,骗得15万余元定金。
同时,在自己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债台高筑的情况下,何某向多人借款31万余元,用于支付承诺给杜某等人的部分红利,以此达到其继续行骗的目的。2015年6月,被害人梁某发现自己已付定金的房屋所有权人另有其人后报案,遂东窗事发。
目前,剑阁县人民法院对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标题:以保底分红为诱饵 女子诈骗他人77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