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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客户花4.88万元婚恋网上寻真爱 提出退款遭拒

2016-08-14 08:01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申海娟   责任编辑: 史建婷

珍爱网提供的电子收据显示,郭晶支付了48800元的费用。 

珍爱网的线下门店里,贴着各种的宣传语和顾客的感谢语。

成都市民郭女士:我花了48800元购买某婚恋网站的VIP服务,但他们却称不保证安排的约会对象个人信息真实。我要求退款,他们却要扣除一万元的服务费。我一个约会对象都还没见着,服务还没开始,凭啥收取服务费?

36岁的成都女士郭晶(化名)至今单身,因为还没找到合适的对象,着了急。在珍爱网工作人员的多番推荐下,她花了48800元,与门店签下《珍爱网闲暇VIP会员服务合同》。合同里写明,红娘婚恋顾问将为她安排不少于10位约见对象。

随后,郭晶发现合同中写着,不保证约见对象信息的绝对完整性和真实性。“对象信息不一定真实?”这让她疑惑起来,再想到签订合同前的一些细节,她向珍爱网提出退款。对此,网站回馈,只能退 38800元,需收取1万元费用。

客户疑惑

花48800元买婚恋服务顾问提供的男士信息却并非约会对象

郭晶在成都开了一家小公司,平日忙于工作,耽误了找对象。7月16日,郭晶接到珍爱网打来的电话。两年前,她曾在网站注册过。当日,她和母亲来到位于省体育馆附近的线下门店。

婚恋顾问小李让郭晶登记了个人信息,在月收入一栏,郭晶填上了2万元。小李称,优质单身男士资源很多,服务分为28800元、48800元、68800元、108800元四种,价格越高,可认识的男士数量越多,建议郭晶花48800元成为VIP会员,他们会从100位男士中挑选,一一见面再找出最匹配的,保证安排不少于10位约见对象。

就在郭晶犹豫时,一位自称来自深圳总部的陈姓经理走来告诉郭晶,自己有更丰富的资源。约会成功后,还会跟踪约会情况,进行婚恋分析指导等。1个多小时的了解后,郭晶和母亲以价格过高为由,离开了门店。

7月17日,郭晶收到陈经理的信息,称已帮她做好方案,让她过来看看。7月24日,郭晶收到小李的信息:本周日6点半,来福士广场举行相亲会。

7月31日下午6点半,郭晶来到来福士广场,但并没看到相亲会。于是,郭晶来到距离广场几十米远的珍爱网门店。见郭晶到来,小李和陈经理开始详细了解郭晶的感情经历。郭晶说到动情处,小李在一旁抹起了眼泪。

接着,陈经理分析,郭晶的内心没有打开,“虽然30多岁,依然有一颗少女心,向往小资生活。”郭晶有些吃惊,“她太了解我了。”

小李和陈经理拿出一叠男士资料,上面有照片、职业、收入等信息,问郭晶喜欢哪一类。郭晶看到,其中很多都跟自己有类似经历。两人还了解了郭晶喜欢的脸型、五官等细节。郭晶“很自然地以为,这些都是选择的对象”。

晚上9点过,郭晶刷卡支付了48800元后,在合同上签字购买了服务,“天色已晚,我没太注意合同细项。”当天,郭晶没有携带身份证等证件,小李叮嘱之后要补印。但临走前,郭晶听到小李说,刚刚看到男士资料并非约会对象,只是了解一下她的喜好。

要求退款

公司:要收取1万元服务费顾客:服务未开始不应收费

10点过,回到家中,郭晶心里不踏实,开始仔细看起合同。她看到,合同中提到,乙方(珍爱网)提供约见对象的资料以约见对象向甲方(郭晶)提供的为准,但乙方不具备公民个人信息查阅权限,不保证信息的绝对完整性和真实性。

“难道我相亲对象的信息都不一定是真的?”随后,郭晶又看到合同第六条第5款写着,“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内容包含郭晶的身份证、离婚证明等资料复印件。

郭晶认为,她并没有提供证件给珍爱网,合同应当属于无效合同,“也意味着,我可以向公司提出退款”。郭晶向小李提出退款,但小李称“退款需要呈报公司总部”。

8月4日,郭晶收到总部反馈,由于合同已经签订,需要扣除工作人员1万元的服务费。对此,郭晶不满意,“服务都没开始,我还一个人都没见着,不应当收取任何费用”。

原标题:女客户提出退款遭拒 一个对象没见就要收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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