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在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的孕妇门诊,有不少孕妇和家属候诊。本报记者 郝飞 摄
按照规定,35周岁以上的孕妇应做产前诊断,但群众反映因为诊断机构分布不均——
“我是高龄孕妇,医生让我做羊膜腔穿刺,但是我们当地医院都不能做,去成都的医院又挂不上号。”近日,内江市民张女士通过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及“问政四川”平台反映,作为35周岁以上高龄孕妇,按照规定要进行羊膜腔穿刺等产前诊断,但要做这项诊断十分不便。
张女士反映的情况是否普遍?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落地,高龄孕妇数量快速增加,目前我省产前诊断供需呈现出怎样的状态?民情热线记者开展了调查。
超一半市州没有产前诊断机构 十多年前的规定难落地
内江市民张女士今年36岁,她以为判断胎儿是否患有唐氏综合征只需要做产前筛查,但是医生却告知她,超过35岁的孕妇只做产前筛查不可靠,按照规定应该做产前诊断。
唐氏综合征即21-三体综合征,存活者存在明显的智能落后、面容特殊、生长发育障碍和多发畸形等特点,进行产前筛查或诊断是降低患病胎儿出生率的主要手段。成都市妇女儿童中心医院产前诊断优生学科主任吕康模介绍,高龄孕妇是生产唐氏综合征患儿的高危人群,产前筛查只能提示高风险或低风险,进行羊膜腔穿刺等产前诊断才能准确判断胎儿是否患病。因此,《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卫生部33号令)及《四川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都规定,对35周岁以上的孕妇,经治医师应建议其进行产前诊断。
进行产前诊断需要去具备资质的机构。民情热线记者在四川省产前诊断中心官网上查询到,我省目前有13所产前诊断机构,其中,成都一地有4所诊断机构,另外9个市州各有1所。而内江、资阳、眉山、广元等11个市州都没有产前诊断机构,这些地方的高龄孕妇需要到异地进行产前诊断。
实际上,2004年出台的《四川省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符合条件的,每个市级设一所产前诊断技术机构。”但现实表明,这一规定的落地情况不够理想。
究其原因,四川省产前诊断中心主任王和认为,一方面是产前诊断的技术要求较高,有的地方还不具备这样的技术实力,对此省产前诊断中心一直在为各市州培养储备人才;另一方面,产前诊断工作有一定的风险,有的市州存在畏难情绪,对建设产前诊断机构的积极性不高。曾经,某医科大学计划联合省产前诊断中心,在川南某市建立一所诊断机构,但未得到当地有关部门的支持。
王和表示,如果此项规定能够得到落实,让大多数孕妇在本地接受诊断,确实能够减轻省产前诊断中心的压力,也将减少孕妇的不便。
原标题:产前诊断“打拥堂” 成都医院“吃不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