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14时许,在《张靓颖和他的朋友们》音乐会发布会上,冯轲安慰哭泣的张靓颖
卷入风波的吴思潇
“这件事就只是我的家庭沟通问题,请不要把无辜的女孩@元気大二蛮D 牵扯进来编故事!yoyo是我的好朋友,前两天我们还在一起吃饭。那些根本就没影的事情,请不要去捕风捉影损害一个小女孩的名声!”
——张靓颖在微博回应“小三”一事
开始于爱情,狗血于财产,最终难免一地鸡毛。原本应该上演《欢乐一家人》的张靓颖、冯轲以及张靓颖母亲张桂英三人,活生生演成了一部《非常岳母》。当然,即使身为明星,日子也是甘苦自知。家事,且留给人家自己处理、沟通。一言以蔽之,爱情的归爱情,法律的归法律。
为此,成都商报记者特邀部分在公司股权、婚姻家事领域资深的法律专家把脉这一事件。
核心问题则是:张靓颖财产究竟安不安全?
事件动态
张靓颖微博反击“有人挑唆我妈”
卓伟回应:听妈妈的话
从张靓颖母亲张桂英起诉冯轲,到发公开信斥责冯轲私生活有问题,加上自称少城时代的老员工跑出来爆料,这场风波似乎越演越烈。昨晚,张靓颖在微博上怒斥全明星探负责人卓伟,指责他“把网上流氓的臆测发给我妈看,再挑唆她”,还编造前员工。对此,卓伟只在微博上传了一首周杰伦的《听妈妈的话》表示回应。
今天就是张靓颖32岁的生日,难道不能让她开开心心的过个生日吗?昨日,全明星探曝光了张靓颖妈妈的采访录音:其一、张母称冯轲包养吴思潇,张靓颖知道两人关系,但不愿承认;其二、冯轲安排吴思潇在张靓颖身边变相监视;其三、张母称吴思潇中戏学费由冯轲张靓颖所出,目前吴思潇住在一所高级公寓里面,价格相当不菲。此外,卓伟曝光少城时代前员工私信内容,前员工称冯轲完全控制了张靓颖,甚至回成都两人都是住酒店,不给张靓颖跟妈妈单独接触的机会。
之前也有不少网友猜测张靓颖母亲身后有推手在出谋划策,卓伟告诉成都商报记者,“母亲总不会骗女儿的,怀疑有幕后黑手的人是吃饱了撑的。”
记者了解到,张桂英和卓伟之间有一位中间人,是此人帮张桂英联系上卓伟的,是否这位中间人便是幕后推手,暂时还不清楚。记者昨日向张桂英求证相关事宜,她称“很忙”,便挂断电话。
至于冯轲私生活的问题,网友“一个老实人说实话”微博爆料称,曾亲眼目睹冯轲与“小三”一起出入酒店。另有网友还称该“小三”是中戏女生吴思潇(yoyo),更曾是张靓颖粉丝。昨日凌晨,张靓颖在微博回应“小三”一事:“yoyo是我的好朋友,前两天我们还在一起吃饭。那些根本就没影的事情,请不要去捕风捉影损害一个小女孩的名声!”不少网友也表示,在事情没弄清楚之前,使用网络暴力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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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
张桂英声称,自2012年4月13日起至2013年9月6日期间,北京少城时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为660万元,三位自然人股东张靓颖占70%,张桂英占20%,冯轲占10%。2014年7月10日,张桂英股权则变更为5%。2014年8月19日,公司增资至1000万元,张桂英持股5%,冯轲持股则增至60%,张靓颖持股降至35%。2014年11月24日,张桂英股权及股东资格被剥夺。张桂英声称,她对前述股权变更完全不知情,也没有签署任何文件协议。
股权转让,转让人肯定应该知情
邵兴全(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博士后):股权转让,首先转让方和受让方需达成一致合意,然后公司再去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实质上,股权转让和其他财产转让法律上并无特别区别,只不过作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时内部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这一过程中转让人完全不知情,肯定是不正常的,有可能存在伪造签名或身份证明等情况,那股权转让就有可能属无效行为。转让方可通过诉讼确认该行为效力从而维护自身权益。
张靓颖母亲有两个权利可能受损
王超(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资深股权律师):作为权利人的法定权利,没有经过法定程序或者自己的处分,股权是不可能被剥夺的。张桂英声称自己不知情,这当中是有问题的。要么有人伪造她签字,要么是有人在她马虎、糊涂情况误签了委托书。这一点,可以通过到工商局去调取股权变更或者注销时的材料,这一证据将决定究竟谁是责任的承担者。值得注意的是,结合本案,张桂英实质上可能有两个权利被侵害了。一是股权所有权,另外一个则是公司增资时的优先购买权。这两方面受损的权益,张桂英均可以主张。
原标题:男友VS妈妈 张靓颖财产究竟安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