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4日讯 今日,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在四川鞍子河自然保护区芍药沟保护站,组织开展了救护野生动物放归活动。此次活动旨在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展示成都市野生动物救护工作成果,复壮野生动物野外种群试点。同时,提高市民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和生态文明意识,形成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据了解,此次放归的野生动物包括成都市近期成功救护的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金雕1只;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猫头鹰(领角枭)1只、老鹰(普通鵟)1只、赤腹鹰1只;国家保护“三有”野生动物喜鹊18只、相思鸟10只、灰胸竹鸡2只、豪猪2只、鼬獾1只、黑水鸡2只,人工繁育复壮野外种群的红腹锦鸡6只(3对)、白冠长尾雉4只(2对),以及近期森林公安执法挡获的青头鸟、点水雀、绣眼等鸟类50余只。
据了解,“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是国家法定的一项生态保护宣传活动,在每年十月“保护月”期间,成都全市各地都将开展保护野生动物专项执法行动、武装巡护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经过多年来的宣传教育,人们的生态保护意识显著增强,参与意识明显提高,目前已逐步形成打鸟有人制止,猎捕、贩卖野生动物有人举报,伤病野生动物有人救护的良好社会风尚。
据介绍,2006年,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在成都动物园建立“成都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负责开展因饥饿、伤病、迷途等原因离开栖息地的野生动物救护工作。自中心成立至今,共计救护野生动物186种,1446只,对救护回来的动物,做到及时抢救、预防治疗、认真观察、精心饲养,对救护成功的野生动物及时组织放归。此外,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还批准成立了两家“民间野生动物临时救护机构”,成为救护野生动物工作的重要补充力量。
林业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野生动物和矿藏、森林、水等一样都是国家的自然资源,也是重要的生态资源, 是自然生态系统中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1月1日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16年7月2日修订)》明确提出了保护野生动物,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对于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保护野生动物既是一项重要的公益事业,也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保护野生动物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图片由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提供)
原标题:成都放归救护野生动物 复壮野生动物野外种群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