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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名“被负债者”样本分析:过半恶意借贷债主是熟人

2016-11-17 07:30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董乐   责任编辑: 史建婷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湖南德力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职工刘绍英提出,夫妻债务需共签共担,废止“24条”。刘绍英所在的常德市,因“24条”而上访的女性职业多元,有教师、公务员、退休职工、企业员工、家庭主妇,文化程度从小学到研究生都有。李绍英表示,“这说明权益受到侵害的不知情妇女,并不单纯是因为文化程度低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近日,网友“小羽妈妈”和供职于北京某央媒的李女士完成一份“被负债者”的调查报告,对27个省市自治区的284名“被负债者”的样本分析,印证了刘绍英的观点。

284名“被负债者”中,女性占88.7%,82.4%的人受过高等教育。

债权人与举债一方关系中,58.1%的涉案诉称债权人为举债方的朋友、同学,25.7%为举债人亲戚,28.5%为举债人合作伙伴,但是,这些人却在诉称借款过程中故意隐瞒身为配偶的“24条”受害人,造成恶意借贷。而且,51.8%的债权人为职业高利贷者,还有7.7%的诉称债权人与举债方为婚外情人关系。

有190位“被负债者”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对190名受害者的执行状况统计结果显示:58.9%的“被负债者”被(或即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1.6%的离婚后的个人工资被(或即将被)执行;48.9%的婚内房产或车辆被查封或执行;20.5%的个人婚前房产被查封或执行。

专家说法

家事律师倡议增设“有限责任”

作为一名专业从事婚姻家事10余年的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资深家事律师李军表示,需重构夫妻债务承担规则。根据李军的设想,清偿制度首先需对债务进行合法与否之区分,对于非法债务,非举债配偶不用承担责任。对于合法债务,李军律师又划分出了共同债务、不能明确查明属于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以及个人债务三种情形。对于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而对于不能明确查明属于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以及个人债务两种情形,举债方需承担无限清偿责任。而非举债方在常态情形之下,需承担有限连带清偿责任,其责任范围为基于婚姻关系所取得的财产。非常态情况下,则包括无限连带责任和不承担责任两种。无限连带责任主要为非举债方不向法庭履行财产报告义务,不自证清白这一情况。而对于目前“24条”的两个除外情形和一方对外的担保之债,非举债方不用承担责任。核心思想在于,“对债务范围进行了明确。而非之前要么连带,要么不用承担这样的非黑即白状态。” 记者 张柄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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