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的哥”刘某因酒后驾驶出租车的违法行为,被交警处以了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据了解,刘某今年30岁。11月14日晚上9时左右,刘某驾驶着出租沿北三环路二段内侧辅道由西向东行驶,当行驶至北三环二段内侧辅道凤凰立交桥下处时,被现场执勤的二分局民警现场挡获。经现场对刘某做酒精呼气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刘某对自己酒后还驾驶出租车的行为后悔不已:“因为中午跟老乡聚会很开心便喝了二两白酒,之后我睡了一下午,醒来后以为酒已经醒了,便打算一个人开车回家。没想到中途遇到了交警查酒驾,我刚开出租车不到一个月,实在是太后悔了!”按规定给予刘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能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记者 王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