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搜索首页 新闻 视频 图片网 更多» 专题 评房网
新闻首页  »  新闻资讯  »  正文

四川新任乡镇纪委书记一般应异地交流任职

2016-11-27 07:40   来源: 成都全搜索新闻网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四川新任乡镇纪委书记一般应异地交流任职,乡镇纪委书记任职满5年原则上要交流,工作实绩突出的要推荐重用。日前,省纪委印发《促进乡镇纪委履责十项措施》,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划清乡镇纪委履责“界线”。

针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分管或从事工作过多,时间精力不够的问题,《措施》提出建立县级纪委对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分管或从事工作进行备案审查的制度,明确要求专职乡镇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不得分管、从事纪检业务之外的其他工作,兼任的乡镇纪委书记或副书记不得分管、从事可能影响正确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对不符合“三转”要求的,县(市、区)纪委应责成乡镇党委限期纠正。

网友跟帖仅表达其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全搜索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请理性评论、文明发言,勿发布违法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我们将不予发表或删除可能引发法律纠纷和损害公序良俗的信息。


本日 本周 本月
关注排行

今日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