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贺岁大片陆续上映,但影片开头短则三五分钟,长则20分钟的广告却分外惹人恼!昨日,包括北京、天津、四川、成都在内的省、市消协(消委会、消保委),以及中国消费者报社共37家消费维权单位发布消费提示,如果影院没有明确告知电影是否有贴片广告、广告时长,且占用了影片播放时间,观众享有退票的权利。
据相关部门对全国各地15家影院贴片广告状况体验调查发现,15家影院都播放了映前广告,只有1家影院通过广播提醒要播放映前广告,其余14家影院都没有播放映前广告的提醒或告知信息。播放时间最长的达到了11多分钟,最多的播放了20余条广告。有5家影院没有准点播放影片,拖延时间最长的达到5分钟。
“影院出售的电影票上标注的时间被默认为是电影播放时间,消费者花钱购买电影票是购买了电影服务内容,而非广告服务内容。”成都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自由选择是否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权利,贴片广告在影院播放,观影者只能坐在那里观看,无法选择,而且这种服务只有商家受益,消费者不受益还耽误了时间。此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记者 李彦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