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商品房销售市场价格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公平竞争,昨日,省发改委、省住建厅召开了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解读和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会。会上,省发改委、省住建厅提醒告诫商品房销售企业、中介机构不得有不明码标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不执行一套一标政策、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同时,省发改委还通报了近期开展的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情况。
据了解,早在2011年国家发改委就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确经营者要按规定公开标示商品房销售价格、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销售价格的其他因素。今年11月10日起,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相关要求,对全省域内所有商品房销售企业、中介机构展开了商品房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截至12月9日,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2500余人次,组成170余个检查组,检查了1365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项目),发放《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告诫书》3552份,对34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楼盘项目)进行了责令整改,目前已立案30件。下一步,我省还将开展“回头看”,对整改不到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记者 徐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