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9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吴姓妇人前往苗栗县一家餐厅询问订桌事宜,离去时撞上落地玻璃,导致一颗门牙松动,妇人求偿未果告上法院,法官依业务过失罪嫌判处业者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新台币,下同)。
来自台北市的吴姓妇人5月21日傍晚前往苗栗县公馆乡一家餐厅,洽询订桌事宜,当天没有用餐,准备离去时,疑似低头边走边看菜单,直接撞上大门旁的落地玻璃,导致脸部挫伤和一颗门牙松动、摇晃。
餐厅业者朱竑睿18日表示,餐厅大门必须用手触动才能开启,吴妇进门时已经按过一次,没有道理出门不知道,加上她自己低头未注意才误撞玻璃,却要求餐厅负担植牙费用和精神赔偿总共16万元,实在“不合理”。
朱竑睿指出,当天就提出道义上可以“包个红包”给吴妇,后续调解委员会中,也愿意赔偿2万元,但吴妇都无法接受,一状告上法院,民事诉讼仍在进行中,刑事部分,法官依业务过失伤害罪嫌判决餐厅业者拘役30天、得易科罚金3万元。
判决书指出,被告朱竑睿为餐厅负责人,应注意餐厅指示路线必须明确标示,餐厅进出大门设置四扇透明玻璃应张贴警告标语,以避免餐厅之客人因动向不明或因无告示而发生危险,法官认定朱竑睿“疏未注意”,才会导致吴妇遭受伤害。
原标题:餐厅玻璃太亮顾客撞歪牙 老板被判拘留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