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第1波”
德阳立案查处22家企业,处罚金额119.2万,移交环境犯罪案件5起,刑事拘留9人
环保督察“第2波”
乐山立案查处90起,处罚金额225.1万,限产停产12起,诫勉谈话2人免职2人
因为辖区内的垃圾填埋场存在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氨氮超标排放等问题,乐山市环卫局向乐山市城管局党组作书面检讨。乐山市城管局纪检组对乐山市环卫局分管局长和填埋场场长2人进行诫勉谈话,对直接负责人处理中心主任和填埋场副厂长2人进行免职处理。
事实上,这起发生在乐山的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超标排放案,只是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对乐山市开展环保督察中,发现的案件之一。截至11月30日,对督察期间信访投诉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已立案查处90起,实施行政处罚77起,处罚金额225.1万元,实施行政拘留4起,行政拘留4人,查封扣押3起,限产停产12起,没收生产设备1起,诫勉谈话2人,免职2人,实施整改72起。
无疑,这是一组“逗硬”的数据,今年8月10日- 25日,四川省环保督察组对乐山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形成督察反馈意见。根据《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12月16日,督察组向乐山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督察意见。
会上,乐山市委书记彭琳作表态发言,乐山市市长张彤签收督察意见。
看结果
结构性、区域性环境问题未根本解决
细致。这是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乐山市督察意见的最大特点。
督察指出,乐山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5年,乐山市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较2011年下降56.5%;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PM10)分别较考核基准年2013年下降了25.9%、20.8%。岷江出境水质稳定达到Ⅲ类,大渡河、青衣江水质保持Ⅱ类。2016年,岷江河口渡口出境断面水质由2015年的Ⅴ类上升为2016年的Ⅲ类。
但同时,督察组表示,乐山市结构性、区域性环境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罗列问题如下:针对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体现在对四川省政府下达的“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重点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严重滞后,11个项目未按期完成,8个项目至今未建成投运;峨眉山市海天水务有限公司8万吨污水处理项目配套管网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进水浓度极低,无法正常运行。
督察组在乐山全市清理出政府投资违法违规项目370个,并发现还有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此外,乐山市还面临着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农业面源污染比较严重、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滞后等问题。
提要求
整改责任到人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
目前,督察组对在进驻乐山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提出整改要求,并移交移送乐山市人民政府调查处理。
督察组强调,乐山市委、市政府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在督察意见反馈后30个工作日内报省委、省政府。对移交的问题线索,要逐条分析,提出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对涉嫌违法的企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进行立案查处;对有关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认真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整改到位、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6个月内报送整改情况。
说过程
省级领导挂帅一天接30个举报电话
乐山市是四川省环保督察工作的第二波。记者从四川省环保厅获悉,今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成立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省政府领导干部牵头任组长,组员由省委组织部、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和环境保护厅等部门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共计30人。同时在省环保厅设立了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每三年对21个市(州)党委政府开展一次环境保护督察。
那么,环保督察组这样全新的监督机制究竟怎样获得线索?怎样工作的?今年8月,记者曾实地探访过省环保督察组在乐山的督察现场,在乐山某酒店的三楼,会议室门口贴着“集中办公区”和“电话投诉室”,十几名工作人员忙碌其间,还伴随着不时响起的电话铃声。
整个督察期间,不少环境问题的线索都来自这部举报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每天从早8点到晚8点电话不断,有些群众反映电话占线,实际上就是因为电话太多,最多的一天接了30多个电话……
督察组主要工作方法包括听取汇报、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受理举报和现场抽查,还有下沉督察等,“在乐山督察期间,督察组对乐山市委、市政府的相关负责人共37人进行了个别谈话。”如何和党政一把手谈话?在乐山环保督察组第二谈话室,记者看到,一张普通的办公桌两边摆放了两张椅子,在不远处还有专门的记录席。
“谈话非常规范,谈话的方式、内容、时间安排都有明确的规定。”督察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谈话时长一般都在40分钟左右,但也有一些会延长到1个半小时左右,主要视谈话的问题回答情况而定。
链接
德阳22家企业被立案查处
今年,四川省环保督察组主要对德阳市、乐山市、广安市、泸州市、达州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作为环保督察“第一波”的德阳,今年6月28日-7月12日,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德阳开展环保督察工作,受理德阳市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11月8日,四川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德阳市委、市政府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这也是我省环保督察首次正式反馈意见。
据了解,督察组进驻期间,德阳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按照边督边改要求,办理了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案件以及其他环境问题。
截至10月13日,德阳市对22家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119.2万元;实施限产停产1起,查封扣押2起,免职1人;行政拘留案件1件,行政拘留2人;移交移送公安机关环境犯罪案件5起,刑事拘留9人。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杜江茜
原标题:乐山一垃圾填埋场超标排放 2人被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