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下旬,全省将开展2016年度依法治省工作考核,重点考核各市(州)和省直部门依法治省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这是记者从12月19日召开的2016年度依法治省工作考核培训会上获悉的。
本次考核实行三考合一,即对依法治省工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法律七进”工作同时进行考核。“三项工作有交叉,联合考核有助于工作衔接,也可避免多重检查给基层带来的压力。”省依法治省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考核采取单位自查、现场核查、难点必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此前,我省已下发《四川省市(州)法治建设自我评估办法(试行)》,要求各地从依法执政、地方人大监督与履职、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法治保障等六个方面开展自查并将结果上报。
本次考核共分7个组,每组考核3个市(州)、若干个省直部门。考核组分别由省依法治省办主任、副主任和省司法厅、省法制办厅级领导带队,各组由省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省法制办干部和市(州)抽调人员组成。
对市(州)的考核严格对照考核表全程量化打分,依法治省工作考核、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核和“法律七进”工作考核三类考核满分均为100分。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安监局、食药监局、城管、环保等9个市(州)级部门必查,并随机抽查2个县(市、区)、2个市(州)级部门。对省直部门的考核主要以座谈会形式开展,考核组组长听取相关省直牵头部门汇报,工作人员查阅省直牵头单位和2-3个责任单位依法治省工作台账,并对相关资料留档。
考核结束后,省依法治省办将根据法治工作考核总体评价,对市(州)作出排序。同时,对每个市(州)开出包括基本情况、创新做法、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四方面内容的考核清单。考核结果将在全省范围内通报,市(州)排序也将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排序后三位的市(州)须限期整改、到位落实,相关责任人将被约谈。
原标题:依法治省年度大考开启 7个考核组分赴21市州实地考核现场打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