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约30公里的路程,打的费178元!市民杨先生日前从双流机场乘坐出租车到龙潭立交附近,车费令他生疑,便向成都市交委官方微博@成都交通运输留言投诉。经查,驾驶员违规使用电子脉冲设备,被处以吊销从业资格证、无限期禁入成都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处罚。
12月19日,市民杨先生向成都市交委官方微博投诉称,12月9日23时30分许,他在双流机场乘坐出租车到龙潭立交附近,支付车费178元,且机打发票上无法看清车牌号。
当天下午,成都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总队介入调查。执法队员根据杨先生提供的司机照片等信息,发现联众出租汽车公司川ATN770驾驶员邓某有重大嫌疑。12月22日,经过3天调查取证,执法人员确定邓某违法。在证据面前,邓某最终承认,当晚他的确在出租车上使用了电子脉冲设备,虚增里程,虚增运费。
根据《成都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市交委对邓某处以吊销从业资格证,无限期禁入成都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处罚。联众出租汽车公司的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也被扣分。
据了解,成都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开展半月以来,5名驾驶员因虚增运费被吊销从业资格证、无限期禁入成都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处罚。
市交委提醒市民,在乘坐出租车过程中若发现里程数、金额与平日有较大差异,要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时间、地点、发票、照片、录音材料等。并通过电话拨打12345、微博@成都交通运输或登录成都市交委官方网站进行投诉。如遭遇找假币的行为,应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拨打110向公安机关报警。
记者 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