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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投促局党组书记回应穿山甲事件:明显和我不像(2)

2017-02-08 07:13   来源: 成都商报   编辑: 肖凌霄   责任编辑: 马兰

疑问2 人物

合影中“没有该局人员”

“从无姓李姓黄的领导”

《广西日报》客户端也刊登报道称“对博文中所配图片,广西壮族自治区投资促进局进行了仔细辨认,合影照片中的用餐人员,没有该局任何领导或工作人员”。

据央广中国之声报道,昨天下午,广西投资促进局一位负责宣传工作的黎姓处长表示,“那个微博提到了李局长、黄书记请到办公楼煮穿山甲吃,我们就认真辨认了里面合影的用餐人员的照片,里面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广西投资促进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另外我们局是2004年成立的,从2004年成立到2015年7月20日,局里面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局领导班子成员姓李或者姓黄。”

对于《广西日报》的报道,黄文标表示认可,“省级党报报道的官方回应,肯定是经过了调查,才会发布的,官方不经调查是不会随便发布的”。

据央广报道,前述黎姓处长还表示,广西投资促引进局已开始进行了认真核查,“从前天晚上开始网上传微博截图,昨天我们局看到网上的情况后局领导非常重视,就开了个会,非常认真地组织核查。”

一问

违法?

国家林业局发声:

如若经查后事情属实

食用者将担法律责任

《广西日报》客户端报道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目前已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对此事开展调查核实,并依法查处涉野生动物违法行为。

国家林业局也在微博中回应此事——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饱和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若经查后事情属实,那么食用者将承担法律责任。

原标题:广西投促局官员否认吃穿山甲:当时人在新加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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