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今年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居民消费价格(CPI)涨幅3%左右。这一目标与去年预期目标相同,去年CPI实际涨幅为2.0%。
物价总水平稳定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之一。近年来,我国在宏观调控中注重区间调控,更加重视把握就业的下限和物价的上限。
当天提请会议审查的计划报告说,制定这一目标的主要考虑是:2017年翘尾因素与去年基本持平,但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向下游产业和终端消费传导,以及进口商品价格传导和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升走势的影响,将会形成新的涨价因素。此外,设定这样的目标也为价格改革预留出空间。
“CPI调控预期目标设在3%左右是合理的。今年经济开局良好,经济运行维持稳中向好势头,特别是PPI回升明显,需要关注其对下游的传导效应,重视物价走势。”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说。
进入新常态以来,我国经济增速换挡,居民消费价格涨幅缓中趋稳。2013年到2016年,我国CPI同比涨幅分别为2.6%、2.0%、1.4%、2.0%,涨幅均在3%以内。
2016年CPI同比涨幅虽略有扩大,但涨势仍然温和,年内各月CPI同比涨幅在1.3%到2.3%之间波动。
原标题:CPI调控目标设为3%左右 物价有望保持平稳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