瞄准“三区一极” 担当国家“创新使命”
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发文批复同意成都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这是继北京中关村、武汉东湖、上海张江、深圳、江苏苏南、天津、湖南长株潭之后批复的中国西部首个、全国第8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在批复中,国务院同意成都高新区享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相关政策,同时结合自身特点,在推进创新创业、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引进、科技金融结合、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新型创新组织培育、产城融合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同意将成都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工作纳入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部际协调小组统筹指导,落实相关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批复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四川省政府要结合各自职能,在重大项目安排、政策先行先试、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共同开创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新局面。
批复要求,成都高新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成都的产业优势和创新资源集聚优势,积极开展创新政策先行先试,激发各类创新主体活力,着力研发和转化国际领先的科技成果,打造一批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企业,全面提高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努力把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成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高端产业集聚区、开放创新示范区和西部地区发展新的增长极”(简称“三区一极”)。
“《意见》的出台为成都高新区建设‘三区一极’明确了方向,将为成都高新区发展注入新活力。”成都高新区相关负责人说,《意见》明确,将实施创业天府引领、创新蓉城示范工程、创智高新先导、创新主体培育四大工程,聚焦创新创业,努力建成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培育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发展新经济生态,努力建成高端产业集聚区;推进“一区多园”发展、联动西部地区协调发展、深化对外开放合作,努力建成开放创新示范区。
原标题:四川省出台实施意见 支持成都高新区全力打造万亿级国际创新创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