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20日讯 3月20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新都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针对人民调解组织弱化、人民调解复合型人才缺乏、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不完善等难题,新都区按照中央综治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创新项目”试点要求,成功探索出了“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等级化管理机制”模式。2016年,新都区共调解矛盾纠纷3249件,调解成功324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9.94%。
据了解,新都区改革办着力探索“四个创新”,首先从创新推选方式入手,探索村级人民调解员选举模式,在《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对人民调解组织如何产生作出详细规定的情况下,新都区参照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差额推选产生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员。目前已经在三河街道二台子社区、泰兴镇议团村、新都街道桂东路社区三个试点村(社区)选举出人民调解委员17名,其中村社干部占比52.9%,在当地有威望的群众占47.1%,党员占82.4%,大专以上学历达29.4%。
另外新都区还创新选聘渠道,在人民调解员选拔机制上下功夫,通过采取第三方购买服务、特邀等多种方式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从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社区工作人员、群团干部及“五老”人员等人群中择优选聘特邀专职人民调解员。先后投入43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全区招聘了多名高素质的专职调解员补充到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中,目前全区已经建立交通事故纠纷、医疗纠纷、物业纠纷等15个专业(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新都区还创新等级评定,首先按照人民调解员的学历水平、从业时间、参与调解数量及成功率等指标,评定人民调解员等级;同时参考所辖人民调解员的等级、调解纠纷数量、成功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评定人民调解组织的等级,目前已经评定省五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市四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区三星级人民调解委员会5个、
对于做得好的,需要鼓励,新都区创新激励考核,制定、实施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办法,实行半年一考核、年终总评,年度内连续两次不合格者,将被淘汰。另外人民调解员星级评定将与考核评优挂钩,人民调解员等级与个案补贴挂钩,三级、二级、一级人民调解员参与的个案,依照案件补贴标准分别上浮5%、10%、20%,首席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上浮30%。对于每个案件也会进行考核,设置评分制度,根据得分情况,分别发放100%、80%、60%三个梯次的补贴,对考核分值不合格者,不予发放补贴,实行“奖优罚劣”。(记者 周子铭)
原标题:新都探索人民调解新模式 去年调解成功率达9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