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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尼中国被判手机专利侵权 需赔偿910万元

2017-03-23 08:04   来源: 京华时报   编辑: 梁巍   责任编辑: 马兰

22日,通信领域的一宗侵权案判决结果出炉。就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西电捷通”)诉索尼移动通信产品(中国)有限公司(简称“索尼中国”)发明专利侵权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今日作出一审判决,索尼中国侵犯西电捷通公司涉WAPI标准必要专利,判决立即停止侵犯涉案专利权行为,判赔共计910余万元。业内人士认为,该案的判罚意义不在于金额,而是确立了禁令标准和惩罚性赔偿机制。

公开信息显示,西电捷通成立于2000年,是一家致力于网络基础安全技术的创新型企业。该公司研发的虎符TePA系列安全无线通信技术已被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为国际标准之一,且是全球两个无线局域网安全架构中迄今唯一未被证明有安全缺陷的技术标准。在国内,虎符TePA系列安全无线通信技术也已被国家标准采用。2010年,西电捷通国际专利申请(PCT)进入全球500强。

西电捷通此次提出的诉讼涉及该公司持有的发明专利“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专利号:ZL02139508.X)(下称涉案专利),该专利于2005年获得授权。而该专利从2003年起即成为我国无线通信领域的标

准必要专利,被芯片厂商、运营商、终端设备制造商等广泛应用。

西电捷通在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的诉讼中认为,索尼中国生产并销售的L39h(XperiaZ1)等35款手机在设计研发、测试、出厂检测等过程中,均需要验证手机WAPI(无线局域网鉴别和保密基础结构,是一种安全协议,同时也是中国无线局域网安全强制性标准)功能是否正常。

而在上述过程中,必然要单独实施“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专利技术方案,该行为构成了单独实施涉案专利的直接侵权。此外,索尼中国还存在为他人实施涉案技术方案提供帮助等共同侵权行为。

为此,西电捷通于2015年8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索尼中国立即停止使用涉案专利,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使用该专利的手机产品,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3336万余元。

2016年2月25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事实上,从2009年起,西电捷通就涉案专利问题与索尼中国多次交涉,但索尼中国方面均拒绝就该问题进行实质性磋商,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原标题:索尼中国被判手机专利侵权 需赔偿9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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