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时八次被“电子眼”拍到交通违法行为,为了避免受处罚,驾驶员赖某耍了个“小聪明”,假扮成自己的姐姐去接受扣分处罚。谁知被交警二分局民警当场拆穿,还被处以了罚款200元并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民警提醒,处理交通违法记录不能由他人代办,更不能冒用他人证件,必须本人持证件到场。
前日下午2点左右,女子赖某偷拿着姐姐“赖某某”的驾驶证和身份证,来到了交警二分局处理车辆交通违法记录。为了“顶包”受罚,赖某编出了成套的谎话,却仍被交警一眼识破。在接踵而来的询问之下,赖某眼看自己实在骗不过去了,最终向交警吐露了实情。原来,因为赖某姐姐的驾驶证和身份证等证件均在她手上,而她与姐姐样貌有几分相似,于是便萌生假扮成姐姐,利用其证件来处理自己车辆的违法记录的想法。据赖某交代,她姐姐对此并不知情。
据了解,赖某的行为构成了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赖某被处以了罚款200元并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
二分局民警告诉记者,处理违法开具的违法处理单是法律文书,必须由持证人本人签字才行,若贸然就拿他人的驾驶证处理违法,这是侵害持证者本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所以,处理交通违法必须由违法者本人带着驾驶证前来处理。
原标题:假扮姐姐去接受处罚 女子送自己进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