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事实
在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6月12日期间——
依据《证券法》——
▶通过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信息优势连续买卖
▶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方式操纵“多伦股份”股价
▶未按规定报告、公告其持股变动信息
处罚决定
▶证监会责令鲜言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
▶没收违法所得5.78亿元,并处以28.9亿元罚款
▶对鲜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中国证监会30日公布对“多伦股份”操纵案的处罚决定书,依法对鲜言作出“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罚金高达34.7亿元。截至目前,这是证监会开出的“史上最大罚单”。与此同时,鲜言也被“红牌”罚下,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统计显示,2016年证监会全年的罚没金额为42.83亿元。相比之下,这张“史上最大罚单”金额之高,亮明了监管部门对资本市场乱象重拳出击的决心。
处罚决定书认定,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6月12日期间,鲜言通过采用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信息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方式操纵“多伦股份”股价。同时,鲜言也未按规定报告、公告其持股变动信息。
依据《证券法》,证监会责令鲜言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5.78亿元,并处以28.9亿元罚款。此外,对鲜言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据了解,当事人鲜言时任上海多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秘书及多伦投资(香港)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
在收到“史上最大罚单”的事先告知书后,鲜言于2017年2月28日向证监会递交《放弃听证及申辩意见》,表示放弃听证。
截至3月22日,鲜言陆续递交了《呈递证监会材料》《鲜言关于放弃行政诉讼权利声明书》《法律自首申请书》及《积极交纳罚款的承诺书》等材料。证监会对以上材料进行复核,最终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新闻背景——
忽悠投资者
鲜言犯下三宗“罪”
梳理鲜言市场操纵行为可以发现:信息操纵、伞形信托操纵、大股东恶意操纵不仅打出了忽悠投资者的“组合拳”,也成为鲜言系列操纵行为中危害最大的三宗“罪”。
在市场操纵过程中,鲜言很擅长通过制造噱头向市场投掷信息“烟幕弹”,进而误导投资者。在“烟幕弹”的掩护下,复杂又隐蔽的伞形信托又成了鲜言实施操纵的“杀手锏”。多伦股份更名“匹凸匹”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2015年4月9日,多伦股份提出变更企业名称申请;4月16日,申请得到上海市工商局核准。这次更名让原本经营房地产、建材等相关业务的多伦股份“摇身一变”成了互联网金融公司“匹凸匹”。
对于一个上市公司来说,这么大的事不仅没有第一时间对外披露,相关公告反而被拖了近一个月后才“姗姗来迟”。此时,市场还蒙在鼓里,鲜言实际控制的伞形信托账户组却早就“埋伏”进去了。
5月11日,更名公告发布的同时,一个更大的噱头紧随其后,“捆绑”着推高市场热情。多伦股份公告称获得www.p2p.com网站域名使用权。在互联网金融热潮下,更名加网站利好一出,“多伦股份”股价连续6日涨停。在股价低位“埋伏”的鲜言粗略计算账面获利接近1.4亿元。
然而,调查过程中鲜言却这样辩解:“在我看来,公司更名本身体现的是一种转型方向,无业务、无人员、无主营是很正常的,如果这些都有的话,对我而言就不是更名问题,而是加大投资力度的问题。”
业内人士指出,除了信息操纵和伞形信托操纵,鲜言作为多伦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完全放弃了公司的经营发展,把多伦股份变成一个纯粹忽悠投资者的套现工具,对市场的影响非常恶劣。
统计显示,2014年1月17日至2015年6月12日期间,鲜言通过采用信息优势、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证券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等手段,操纵“多伦股份”交易价格和交易量,非法获利超过5.78亿元。在鲜言的操控下,“多伦股份”股价在这个阶段涨幅高达260%,同期上证指数涨幅155.29%。均据新华社
原标题:证监会开出史上最大罚单 对鲜言罚没34.7亿终身市场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