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大楼盘名字 虚假宣传迷惑人
“当时还是看了几个楼盘,选到这个地方,一个是离亲戚近,二是看重这个地方是大楼盘,应该没问题。”谈及当时选择这个地方购房,滕女士气愤不已,她告诉记者,原本是冲着大楼盘才去买的房,没想到这个打着“某小区最后的经典”的商品房,其实和该小区住房没有任何关系。
在滕女士提供的“半山126幢”两幅宣传海报上,也借用了该小区的名字,打着“最后的经典,半山126幢,仅剩90席”的醒目标题,项目地址则是绵阳普明北路中段。
据业主何先生透露,该小区是由4个股东共同所建,其中一个股东就是海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人左某。在被告知房屋属于违建后,何先生与其他业主曾怀疑是被该小区开发商欺骗,对方却表示与“半山126幢”没有任何关系。“小区的开发商告诉我们,126幢是属于左某个人开发,与他们无关。”
随后,记者联系上了该小区开发商一负责人,他告诉记者,“半山126幢”与小区开发商并无任何关系,至于海卿房地产打着他们的名义卖房一事,他则表示他并不清楚,“126幢与我们无关,其他的事情我们会根据法律规定去处理。”
记者调查
城管局确认“半山126幢”属违建
绵阳市城建档案馆无任何开发商信息
对于业主反映“半山126幢”违建一事,绵阳市高新区城管局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证实了此说法,表示“半山126幢”没有取得相关开建手续,属于违法建筑。
“我们在2014年得到举报,半山126幢在没有取得任何资质的情况下建房卖房,立即就到了现场处理。”该负责人称,城管局在小区售楼处、126幢住房都张贴了告知书,上面写明“半山126幢商品房属于违建,希望大家不要购买”的信息。
该负责人回忆说,城管局得知其违建后,立即下了停工通知书,同时联系相关部门对其停水停电,禁止其施工。
同时,记者从绵阳市规划局、建设局等部门获悉,“半山126幢”至今仍未到相关部门报批,未能取得建房、卖房的手续。在绵阳市城建档案馆查询有关“海卿”的信息时发现,包括“半山126幢”在内,绵阳没有任何关于“海卿”房地产开发公司项目的信息。
通过业主提供的电话,截至昨晚记者发稿时,仍未联系上左某。
维权难
“现在开发商找不到,他拿什么钱来赔给我们?房子要退给他,到最后我们房子和钱都没有了。” ——业主何先生
担心房财两空 业主起诉后又撤诉
2014年11月,按照合同约定,已过了交房日期,滕女士曾找过“半山126幢”开发商左某询问,得到不日即可以办证的回复。“他(左某)当时告诉我,说的房子本来规划的是9层,后来多修了两层,属于违建,他要处理好以后才能办证。”滕女士回忆,当时轻信了左某的话,便在家耐心等候,不料后来却等到整栋楼都是违建的信息。
2016年初,业主何先生在多番考虑下,一纸诉状将海卿房地产告到了绵阳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希望通过司法途径来维权,但半年不到却又无奈选择撤诉。
“起诉后发现和最初想要的结果不一样,胜诉后更是财房两空。”何先生称,根据律师的说法,海卿房地产属于欺诈行为,我们的合同无效,那么应该由开发商退还房款,并承担赔偿责任,房屋退给开发商。
但这并不是何先生能接受的后果。“现在开发商找不到,他拿什么钱来赔给我们?房子要退给他,到最后我们房子和钱都没有了。”
对于自己的遭遇,何先生苦恼不已,不知道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更对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了质疑。“房子2013年以前就修了一大半起来,为什么2014年才出文件说是违建?2012年开修,到房屋完全建成,没有一个部门管?投诉这么多次,政府都是‘踢皮球’,到底什么部门来管?”
律师说法
“该开发商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对于此事,四川蜀仁律师事务所姜波律师认为,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有关于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性质的表述,若开发商虚构拥有该楼盘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事实,以合同的形式骗取买受人金钱,则涉嫌构成合同诈骗罪。
“若该楼盘属于违法建设,而开发商谎称合法建设,则买受人可以开发商民事诈欺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双方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姜波解释说,或以经催告后仍不交房为由,解除双方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和赔偿损失。
同时,对于购房时应该注意的问题,姜波提醒购房者,要了解开发商是否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等,知晓开发商是否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的法定证明,了解该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及属性,得到该商品房可以进行预(销)售的法定证明才可考虑购房。缺少任何一个证明,都说明该项目存在某些问题,都有可能会侵犯到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姜波提醒,还要注意合同中的权益条款、约定内容,达到安全买房的目的。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刘虎摄影报道
原标题: 绵阳违建房冒名大楼盘 卖房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