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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犯著作权最高被罚100万元

2017-04-26 07:11   来源: 华西都市报   编辑: 曾俊菠   责任编辑: 马兰

4月25日,世界知识版权日前一天,省版权局公布了《四川省2016年度版权保护典型案例》,公布的案例涵盖音像、出版、网站等领域。

2016年,我省出重拳保护版权。本次公布的案例中,处罚力度最大的是“成都‘爱漫画’网络侵犯著作权案”。2014年8月以来,叶某某、江某某、胡某某在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搜集5000余部漫画作品,通过整理、编辑后上传至“爱漫画”网站供访客免费观看,以提升网站访问量,同时在网站提供刊登收费广告服务,收取广告费。2017年1月,经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审理,叶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江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万元。

此外,近几年兴起的私人影院与影吧也成为版权混乱的“重灾区”。本次公布的案例中,成都市青羊区的头等舱私人影院、成都市成华区钻石广场的美映咖啡和电影影吧均因向顾客提供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的作品受到处罚。还有通过游戏网站、音乐网站等进行侵权的案例,当事人都受到相应处罚。

原标题:网络侵犯著作权最高被罚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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