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在成都召开。即日起至6月20日前,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赴乐山、眉山、自贡、内江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委托成都、德阳、广元、遂宁、宜宾、巴中和凉山7个市(州)人大常委会自查。
《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于2013年制定实施,是四川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本次执法检查要在全面了解各地宣传贯彻该条例的基础上,重点突出三方面内容:一是公共图书馆,尤其是基层图书馆在基础设施建设、人员配备、管理服务等方面的基本情况,要对照法律法规,查看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相关配套制度是否健全;二是进一步推动公共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措施、方法,了解基层在创新公共图书馆管理运行机制、拓展公共图书馆服务有效途径、推进公共图书馆自身能力建设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有价值的要在全省推广;三是条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发现条例实施中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检查组将采取听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等方式开展检查。成都商报记者 韩利
原标题:公共图书馆服务咋样? 省人大常委会启动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