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是第27个“全国助残日”,今年助残日的主题是 “推进残疾预防,健康成就小康”。《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日前召开的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加强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制度体系;落实“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的方针,扎实做好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工作;扩大康复服务供给,优先满足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需求;加强标准、人才、学科建设和行业管理,全面提高康复服务质量。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督查落实,做好宣传引导,努力推动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
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实施了高标准重度残疾人养老保险政府资助制度,落实了成年重度残疾人低保单独核定施保、困难残疾人生活专补广覆盖政策,残疾人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残疾人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
日前召开的成都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要坚持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以市民感受为导向,努力使城市发展更有温度,让人民群众的日子一年更比一年好。
康复是生命的重建,对于全市33万持证残疾人来说,康复也是他们最迫切的需求。
为切实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让大爱阳光照亮每个角落,让党的关怀温暖每个家庭,日前市残工委印发了由市残联、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成都市“助残康复工程”实施方案》,该方案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市残疾人的康复保障与救助,如何加快推进“十三五”期间全市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都作了明确细致的规划和安排,提出了具体、详细的工作措施。
按照方案,成都将构建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残疾人康复需求相适应的多元化康复服务体系、多层次康复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并不断深化“量体裁衣”式残疾人康复服务,普遍满足城乡残疾人的基本康复服务需求。
到2020年,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基本形成,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制度保障覆盖面和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100%,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达90%以上。
逐步为0-6岁残疾儿童
提供免费基本康复医疗
全面落实康复保障政策,将残疾人健康管理和社区康复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清单,是实施“助残康复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除了要实施好0-6岁儿童残疾筛查,还要将康复综合评定、吞咽功能障碍检查、平衡训练等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根据残疾人康复需要和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医疗康复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方案还提出,要扩大残疾人康复医疗医保报销医疗机构范围。完善残疾儿童特别是残疾学生(含在校和送教上门对象)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为0-6岁残疾儿童提供免费基本康复医疗、训练、辅助器具适配服务。逐步拓展康复救助项目,不断丰富精准康复服务内容,逐步完善基本康复服务项目补贴制度。实施好“康复体育进家庭、进社区”项目。
值得一提的是,方案还鼓励残疾人投保健康保险,支持残疾人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人身保险。将符合参保条件的残疾人纳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范围,并探索试行残疾人参保补助。这些措施,都是为了让残疾人这个特殊群体在康复、医疗、照护等方面能得到更全面、更有力的保障。
在加强医疗机构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方面,鼓励二级综合医院在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前提下转型建立以康复医疗为主的综合医院或康复医院。将残疾人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对象范围,逐步将残疾人特需的康复服务项目纳入签约服务内容,并给予服务补贴,到2020年,持证残疾人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努力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开展基本医疗康复服务、残疾预防及相关健康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残疾人提供签约服务。
探索发展教育与康复
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
同时,多渠道、多形式建立专业化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将“成都市残疾人康复托养指导中心”建设成为全市康复服务的指导中心和示范中心。鼓励区(市)县通过公建公办、民建民办、公建民办等方式建立残疾人康复服务中心。区(市)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要逐步丰富康复服务内容,开展康复咨询、评估、转介、社区康复指导、辅助器具展示及适配等服务。加强区(市)县残疾儿童教育康复中心建设。到2020年,每个区(市)县至少培育建设3-5个骨干型专业化康复服务机构,专业化的康复服务覆盖各类残疾人。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开展成年残疾人日间照料、生活自理能力训练、职业康复等服务。发挥社会服务组织、残疾人协会、残疾人亲友等作用,利用社区服务设施,就近就便为精神、智力、肢体等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等服务。
同时探索发展教育与康复相结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完善市、县两级特殊教育学校(中心),设有特教班、资源教室的普通学校,以及设有特殊教育机构的儿童福利院的康复设施,配备与康复课程需要相适应的康复专业人员,增强其为残疾学生儿童提供听力语言、定向行走、日常生活能力等方面康复训练服务的能力,市、县两级特殊教育学校为在校学生提供基本康复服务的能力显著增强。建立特殊教育学校(中心)和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残疾学生康复课程经费保障制度。加强各级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康复指导和康复服务能力建设,提高资源教室为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提供精准康复服务的能力。社区(村)普遍配备1名经过培训的社区康复协调员。
实施残疾人
精准康复和就近康复服务
下一步,我市将不断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以残疾儿童、持证残疾人为重点,实施精准康复服务。不断提高康复质量控制水平,促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目标的实现。
以区(市)县为单位组织开展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制定精准服务计划。以改善功能、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参与社会为目标,通过康复评估,制定“量体裁衣”式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
大力开展康复从业人员培育培训,推进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库建设。实施残疾人康复专业人才实名制培训,重点做好基层康复专业技术人员和学科骨干培养。
充分发挥卫生、民政、残联系统和社会力量的作用,构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适时扩大基本辅具适配补贴范围,普及助听器、助视器、假肢、轮椅、拐杖等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实现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覆盖到所有残疾类别。推动市、县两级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点建设,支持建立市、县两级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站),并逐步完善其服务功能。
就近康复是其中一个重点,为此要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康复服务能力,全面推进社区康复,将残疾人社区医疗康复纳入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内容。逐步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管理。组织实施“康复体育进社区·进家庭”工程。
同时,还要做好残疾预防工作,利用“爱耳日”、“爱眼日”、“精神卫生日”、“助残日”等宣传节点,针对遗传、疾病、环境、意外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活动。
原标题:我市实施“助残康复工程” 让人人享有基本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