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拟规定第一绕城高速内禁止任何活禽交易、宰杀。日前,《成都市活禽交易和宰杀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活禽是指鸡、鸭、鹅、肉鸽、鹌鹑、兔及人工驯养繁殖或者捕获的野生禽类等供食用的禽类动物。
征求意见稿提出,成都市中心城区、高新区全域以及第一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禁止活禽交易和宰杀的限制区,禁止设立活禽交易市场,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采购活禽在“限制区”内进行饲养、贩卖、宰杀或者加工。成都天府新区及其他区(市)县则参照该管理办法确定并公布“限制区”。
征求意见稿规定:在“限制区”内进行活禽交易、宰杀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餐饮服务提供者采购活禽在禁止活禽交易的区域进行饲养、贩卖、宰杀、加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活禽交易市场在暂停交易期间进行活禽交易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原标题:绕城高速内拟禁止任何活禽交易、宰杀